北宋的政治制度
关于北宋的政治制度是:
北宋政府采用分化事权的方式,将宰相职位由多人担任,同时还设置了枢密使、参知政事、三司使,来分割宰相的军、政、财权,使皇帝掌握的权力超过了历朝历代。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升闹县为一级。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
宋朝的节度使、观察使,名存而实废,两使下的幕职官、曹掾官与唐代不同,仅是闲差。
在科举方面,宋太祖打破常例,以殿试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最终的考核。这样一来,北宋王朝的官僚阶级队伍得到了壮大,从中出现了一大批优秀的政治家,巩固了政权。
宋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一)军事上
1.宋太祖赵匡胤以“杯酒释兵权”的方法解除了节度使将对军队的控制。
2.设立中央禁军,将各地精兵收归京城禁军管辖。
3.设置枢密院,实行“更戍法”。
4.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将领夺权。宋太祖削去了都点检这烂腊个重要的禁军职位。
(二)经济上
在各路设四司,转运使。
(三)政治上
1.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担任,而是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
2.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通称执政,与宰相合称“宰执饥笑滑”。
3.设枢密院管理军事。
4.设三司管理财政。
5.在地方上设知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