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处于什么地位
关于学生在教育过程中处于什么地位如下:
教育过程是指在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共同参与下,运用各种教育措施实现教育目标的进程。从现代教育观点看,完整认识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必须看到两个方面:
学生是教育对象。学生是教育的对象,是教育的承受者。学校教育的成果表现在学生身上,这是由学校的使命和在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所决定的。学校的使命就是培养人才。
促进学生的积极发展,校长、教师的一切工作从根本上说都是为学生服务的,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都是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学生在学校中是受教育者,是教育教学工作的对象。
从教育过程中教师与学生的关系看,由各自的任务与条件所决定,教师承担着教书育人的任务,在教育过程中起主导作用。
而从学生的任务与条件看,学生在学校的任务是学习。特别是小学阶段的学生,处于“长知识、长身体”的发展初期,他们的知识、经验都还比较少,要获得顺利发展,在不很长的时间里,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打下良好的发展基础,离不开教师的培养教育。
学生是受教育者,是教育对象,并不排斥在学习和发展中成为主体,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育过程的基本特点是从事精神生产,现代社会讲教育产业,教育产业的产品是人才,是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发展。
这种精神生产的过程,也就是对人的培养过程,不是简单的移植或给予的过程,只能是学生在教师的组织、引导、启发下,经过自身的努力才能实现的。
学生掌握知识,发展智力,培养能力,形成良好品德,都必须通过自己的思维与实践,通过自身的思想矛盾运动才能实现。一切教育教学任务都不可能由教师单独完成,教师不能“越俎代庖”。教育的总体任务是实现人的社会化,把每一个人都培养成合格的社会成员。
社会对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要求,通过学校和教师使其转化为学生自身的要求,实现这种转化,即使学生成为教育活动的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接受教育,实现自身的发展,才能使教育的社会目的真正得以实现。
从外因与内因的关系来分析,在教育过程中,教师的引导教育是学生成长发展的外因,学生自身需要、认识、情感等方面的变化才是内因,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可见,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是任何人所不能取代的。
学生主体性的具体表现有:学习任务完成的决定性、学生智力与非智力因素对教师教的制约性,学生的个性特征、年龄特征对教师的影响性。
总之,学生不是一个可被教师任意加工的对象,他们有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他们的学习程度、态度、个性等制约着教师的教。
总之,完整地认识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一方面要肯定学生是教育对象,要接受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可松懈教育的职责,发挥其育人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必须强调指明学生是学习与发展的主体,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