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伯音乐与印度音乐的区别?
一、特征:
1.阿拉伯音乐:
阿拉伯音阶以其中特有的四分之三音区别于其他地区的音阶。擅长数学的阿拉伯人,根据量音学原理,运用“四度相生法”,即将一弦舍其1/4,取其3/4,即得上方纯四度;依次相生,产生最初的九律。
2.印度音乐:
印度音乐要素中,拍子占有极为重要地位。印度人对于拍子相当重视,这是来自于他们自古以来的作诗法和诗的韵律之观念。印度人在鼓的即兴演奏中,能够很快速地而正确地判断大鼓的节拍法,是由二拍加四拍或由七拍加二拍加七拍等节奏型组成的。
二、使用乐器:
1.阿拉伯音乐:
乌德琴、拉巴卜、纳伊、纳卡拉
2.印度音乐:
西塔琴、迪鲁巴琴、塞尼拉巴布琴、萨朗吉、萨林达等。
扩展资料
印度音乐如同其他民族音乐一样自成一格,强烈反映出其风土民情与生活型态。印度音乐极富宗教性,一如印度的文明着重于心灵的精神层面一般,民族音乐复杂、神秘而多样化,且具有冥想的性灵音乐特色。
西塔琴是北印度的代表乐器。北印度音乐受伊斯兰教文化及波斯音乐的影响,属宫廷音乐一类;与具有印度教浓厚色彩的南印度音乐性质大异其趣。
阿拉伯音乐的节奏是以阿拉伯诗歌音节的长短律动为基础的,这些律动的循环构成固定的节奏型。虽然在演奏时,为了感情表现的需要,可以临时加入休止而引起节奏的变化,但基本的节奏型是不变的。
参考资料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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