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27年后改判无罪,怎么回事,真正的凶手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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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凰岭乡张家村发生了一桩命案,村庄中两位失踪男童的尸体在附近的水库中找到。接到村庄里的人报案后,民警立刻赶到了现场展开排查,最终将嫌疑人定为两名男童的邻居张玉环,所使用的杀人工具是绳子、棍子、麻袋等一类物品,但是杀人动机不明。
10月27日张玉环被捕入狱,期间张玉环一直喊冤。被捕入狱不久的张玉环与妻子见面时,曾和妻子吐露自己之所以认罪是因为期间不断的有人对他进行严刑逼供,放狼狗咬他,不让他睡觉,甚至还以家人相威胁,被逼无奈之下他才写下认罪书,承认是他自己所为。
之后张玉环从1994年到2001年上了三次法庭,期间不断的为自己翻供,但是结果都是:“基本证据充分,基本事实清楚,罪大恶极,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三次一样的结果并没有令张玉环灰心,而是越来越发狂的向各种司法部门写申诉书,家人也一直在为张玉环奔走,才让张玉环一直没有被处刑,一直熬到今年的8月4号法庭开审,最终以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张玉环行凶的事实,采取“疑罪从无”,释放张玉环。就这样,在牢里度过27年的张玉环回到了老家,昔日腰杆挺直的母亲已经变成驼背,昔日幼童般的儿子也已经长大成人,妻子也已经改嫁,悲凉!
(张玉环与驼背的母亲)
而真正的凶手却一直逍遥法外,张玉环替他过了整天担惊受怕的生活27年。现在看来想要抓到昔日的凶手基本上已经不可能了。27年,一个乡村基本上已经进行了彻头彻尾的改变,昔日的水库,就算有证据,经过27年的光阴也已经被消磨没了。那个这场案件真正的凶手应该也在互联网上也看到了张玉环出狱的消息了吧,不知道此时作何感想。
从法院的判决可以很清晰的看出,张玉环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无罪的。2020年7月9日,江西张玉环杀害2名幼童案在江西省高院开庭再审。江西省高院认为原审裁判认定张玉环实施犯罪行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法院依法改判张玉环无罪。
经过法院判决的案件,一般都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无罪,毕竟案件经过了侦查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公诉,要说一点犯罪证据都没有,也是不可能的,至于证据的证明效力和关联性,可能在不同的审查人手中,认定的标准有差异,从张玉环案件来看,张玉环本人做过有罪供述。从案件查办实践来看,侦查机关肯定还有其他的证据证实,最终这些证据的证实在合法性的来源上,还有在与案件事实的关联上出了问题,导致了张玉环案件的最终改判。这其实就是法律的进步,所有的事实都是在证据基础上认定的。
所谓的绝对无罪无非就是两种情况,一是没有犯罪事实的发生;二是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从张玉环案件来看,两名儿童的死亡应该是外力造成的,也就是他杀,犯罪事实存在。至于该犯罪事实是谁实施的,这就是侦查机关需要去证明的事情,侦查机关去证明这些事,只有依靠搜集证据,在证据搜集的基础上去让犯罪的人承担责任。
侦查机关的介入会引起诉讼程序的进行,在诉讼程序进行之后,再判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唯一的标准也是证据,所以我们的法律规定了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无罪,也就是所谓的疑罪从无,这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张玉环正是依据这一条被判处了无罪。
现在探讨是绝对的无罪还是疑罪从无,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因为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是谁能够查清的可能性不大了,我们只要记住一个案件最重要的是证据。
那麻代是小库捞起来的。又没有生物证据是装小孩尸体的。你看看。网上就放大了事实。很多细节让张幼玲才讲清了。作为一个胆小怕事的性格,突然有警察找你,你不慌张才怪。真的干得了坏事的人,他胆大,他不会慌张。你们看来女士被杀案里的许国利是多么谈定啦。我个人看法而以。但最终会有结果的。
10月27日张玉环被捕入狱,期间张玉环一直喊冤。被捕入狱不久的张玉环与妻子见面时,曾和妻子吐露自己之所以认罪是因为期间不断的有人对他进行严刑逼供,放狼狗咬他,不让他睡觉,甚至还以家人相威胁,被逼无奈之下他才写下认罪书,承认是他自己所为。
之后张玉环从1994年到2001年上了三次法庭,期间不断的为自己翻供,但是结果都是:“基本证据充分,基本事实清楚,罪大恶极,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三次一样的结果并没有令张玉环灰心,而是越来越发狂的向各种司法部门写申诉书,家人也一直在为张玉环奔走,才让张玉环一直没有被处刑,一直熬到今年的8月4号法庭开审,最终以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张玉环行凶的事实,采取“疑罪从无”,释放张玉环。就这样,在牢里度过27年的张玉环回到了老家,昔日腰杆挺直的母亲已经变成驼背,昔日幼童般的儿子也已经长大成人,妻子也已经改嫁,悲凉!
(张玉环与驼背的母亲)
而真正的凶手却一直逍遥法外,张玉环替他过了整天担惊受怕的生活27年。现在看来想要抓到昔日的凶手基本上已经不可能了。27年,一个乡村基本上已经进行了彻头彻尾的改变,昔日的水库,就算有证据,经过27年的光阴也已经被消磨没了。那个这场案件真正的凶手应该也在互联网上也看到了张玉环出狱的消息了吧,不知道此时作何感想。
从法院的判决可以很清晰的看出,张玉环是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改判无罪的。2020年7月9日,江西张玉环杀害2名幼童案在江西省高院开庭再审。江西省高院认为原审裁判认定张玉环实施犯罪行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法院依法改判张玉环无罪。
经过法院判决的案件,一般都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判决无罪,毕竟案件经过了侦查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公诉,要说一点犯罪证据都没有,也是不可能的,至于证据的证明效力和关联性,可能在不同的审查人手中,认定的标准有差异,从张玉环案件来看,张玉环本人做过有罪供述。从案件查办实践来看,侦查机关肯定还有其他的证据证实,最终这些证据的证实在合法性的来源上,还有在与案件事实的关联上出了问题,导致了张玉环案件的最终改判。这其实就是法律的进步,所有的事实都是在证据基础上认定的。
所谓的绝对无罪无非就是两种情况,一是没有犯罪事实的发生;二是犯罪事实不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从张玉环案件来看,两名儿童的死亡应该是外力造成的,也就是他杀,犯罪事实存在。至于该犯罪事实是谁实施的,这就是侦查机关需要去证明的事情,侦查机关去证明这些事,只有依靠搜集证据,在证据搜集的基础上去让犯罪的人承担责任。
侦查机关的介入会引起诉讼程序的进行,在诉讼程序进行之后,再判定一个人是否构成犯罪,唯一的标准也是证据,所以我们的法律规定了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无罪,也就是所谓的疑罪从无,这也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张玉环正是依据这一条被判处了无罪。
现在探讨是绝对的无罪还是疑罪从无,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因为从现在的情况来看,犯罪嫌疑人是谁能够查清的可能性不大了,我们只要记住一个案件最重要的是证据。
那麻代是小库捞起来的。又没有生物证据是装小孩尸体的。你看看。网上就放大了事实。很多细节让张幼玲才讲清了。作为一个胆小怕事的性格,突然有警察找你,你不慌张才怪。真的干得了坏事的人,他胆大,他不会慌张。你们看来女士被杀案里的许国利是多么谈定啦。我个人看法而以。但最终会有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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