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个人所得税必须单位代缴吗?可以自己缴吗?
员工个人所得税必须单位代缴吗?可以自己缴吗?
个人所得税法有明确规定。这是法定的代扣代缴义务。有义务从持有的纳税人收入中扣除应纳税款并代为缴纳的企业或单位。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各种型别的企业,也可以是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部队、学校和其他单位,或者是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经营者和其他自然人。
单位给员工配发制服也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1、如题所述,如所配发的工作制服确实用于单位经营业务(即业务经营所需的工作制服),且所涉数量合理(经营业务使用的合理数量范围,不存在用于个人福利性质),那么,一般不予计缴个税;
2、原则上,归属于业务使用范围的不牵涉个人收入方面的事项,不作为个人所得计缴个税;
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和保险,也可以不扣员工的工资吧,由单位直接承担可以吗
可以,但是,个人所得税应由个人承担,如果公司承担,这部分不能税前列支
国税函(2005)715号 第三条: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必须得签订合同吗?劳动合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所以,只要支付给你钱,就必须代扣代缴。合同是另外一方面。
法院拍卖的房屋必须缴20%的个人所得税吗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年终团拜抽奖,单位如何计账?是否要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内职工,计入福利费。客户计入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
入福利费的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不想代缴个人所得税,用入办公经费。
社团临时人员稿酬,是不是要代缴个人所得税,代缴这块个人所得时,单位需不需要缴交相关的营业税
- 请问你的社团是否组织机构?是否具有相关执照、税务登记之类?如果是的话,你的临时人员稿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细则规定,你的社团是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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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并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三十。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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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是员工撰稿到你的社团,而不是社团撰稿到其他组织和单位来获取利益,没有形成应税行为。所以不征收营业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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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如果你的社团不是独立机构,没有登记在案的,是不用代扣代缴,因为这不是你社团的义务了。
自然人“股权代持”该缴个人所得税吗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
法律体系相关规定
对于股权代持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法释〔2011〕3号)已明确支援,从案例(2015)鄂前刑初字第11号看,法院也只追究实际股东的责任,未追究代持人员责任。(陈XX转让其持有公司股权90.91%,以及其让朋友陈X挂代持的9.09%,法院最终追究陈XX的责任,未提及追究代持人陈X挂的责任)
解除自然人股权代持的个税处理
对于自然人代持股权,未出台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根据实质课税原则,实际股东收回代持股权,只是形式变更,不产生股权转让所得,代持股东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税务机关通常按照形式进行判断,对解除代持合同,也按股权转让处理,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为降低税务成本,建议选择以下方式操作:
1.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按业务实质处理,不征个税。企业尝试凭实际股东出资的支付凭证、实际股东参与公司决策档案、利润分配等能够证明代持实质的资料,与税务机关沟通,实际股东解除股权代持只是形式变化,不存在股权转让行为,代持股东不需要缴纳个税。由于上述做法没有政策支援,税务机关通常不配合;
2.代持股东将股权平价转让给实际股东,无需缴纳个税,但涉及股权转让印花税。拟定平价转让股权协议,由代持人转给实际股东,股权转让没有增值不涉及个人所得税。实际股东收回代持股权,实质并未转让,类似于自己转给自己,平价转让有合理的理由,税务机关应可以接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文第十三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档案,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 *** 档案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新三板挂牌企业,也有类似的参考案例,如东莞安尔发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说明书披露,解除代持股权的方法是按出资额收回。
转让说明书节选如下,供参考:
五、公司存在的股权代持及清理情况
(一)股权代持的形成、变动及解除情况
1、股权代持的形成
2006年12月23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世维电子将其31万元出资转让给邓金花,2007年1月16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
2007年9月5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邓新文将其41万元出资转让给邓金花,2007年9月20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
2008年5月20日,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股东吴建辉、王庚平、谭治兵、荆辉、张建平、李芳和龚成亮将其出资全部转让给邓金花,2008年6月13日,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
上述邓金花持有的出资额系代邓新文持有,邓新文与邓金花为兄妹关系。
2、股权代持的解除
2011年3月26日,邓金花与邓新文通过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方式将其持有安尔发全部出资额转让给邓新文,并在工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从而解除了代持关系。邓新文成为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实际出资人,股权代持关系清理完毕。
如何办理离职员工个人所得税停报
你只要在职工基本资讯中选停用,就可以不用报个人所得税
单位可以为个人代缴(不是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有没有具体的档案依据?谢谢!
用所有者权益额支付肯定可以,入在经营成本中关键是税务局肯定认定为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