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离职半年后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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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领取了,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转移失业人员档案关系后,失业人员未按规定在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不再受理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予以保留。
享受失业金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的。
扩展资料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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