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哪
2022-12-07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即辽宁省就业和人オ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辽宁省就业和人オ服务中心职责:
一、为拟订全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全省创业带动就业提供相关服务。
二、为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大学生征兵政策提供相关服务;办理高中等学校毕业生派遣手续。
三、分析和预测全省人力资源需求状况,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推进全省人力资源产业园和产业联盟建设;开展人力资源科学研究。
四、承担海外留学人员回辽和非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服务工作;承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人事代理工作;承担流动党员党务管理工作。
五、承担全省普惠制培训机构服务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承担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实施工作。
六、承担省直企事业单位失业保险缴费申报、失业人员待遇发放和劳动用工备案等工作;承担省本级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公益性岗位服务工作。
七、承担各类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考务组织工作。
八、承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行落实、组织实施全省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服务工作。
九、承担全省技工院校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拟订和组织实施事务性工作。
十、承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扩展资料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不含医疗保障,下同)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承担省政府人才工作的综合管理,牵头推进人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规范全省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创业扶持援助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统筹协调选拔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辽就业管理规定,承担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失业预测预警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
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政策,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对预案,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完善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实施国家荣誉制度,规范全省表彰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承办省政府开展的有关表彰奖励活动。承办省政府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职务任免事宜。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办法,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
(七)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并完善相关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珠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协调解决有关农民工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
(八)按分工负责企业帮扶工作。
(九)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应加强促进就业创业、持续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激励人才创新创造、保障农民工权益等职责。
(十一)与省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