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不给出租车加气违法吗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加气站给出租车加气登记最新规定:1.擅自将车辆进行油改气改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将燃油车改装成加气车,属于对机动车已经登记注册的构造进行改变,而且在年检时由于和以前登记注册的不一样而无法通过年检。将燃油车辆改装成加气车后,如果因改装原因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也是不理赔的。
2.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规定,2019年6月1日以后,不再对改装车辆上的钢瓶进行监督检验,也不再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也就是说2019年6月1日以后不准许油改气了。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车用气瓶充装单位严禁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无使用登记、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的车用气瓶。
4.2019年6月1日以前,由具有许可的企业进行油改气改装,经车用气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持有钢瓶检验合格证的车辆可以继续使用。
5.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6号)规定,出租车更新必须使用双燃料车辆。双燃料车辆认定,以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登记信息为准,擅自将燃油车改装成加气车,交通运输部门不予办理更新手续。
6.近期,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进行联合执法,对我市违法油改气改装车辆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我市加气站为违法改装车辆加气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2.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文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规定,2019年6月1日以后,不再对改装车辆上的钢瓶进行监督检验,也不再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也就是说2019年6月1日以后不准许油改气了。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气瓶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车用气瓶充装单位严禁充装未经定期检验合格、无使用登记、非法改装、翻新以及报废的车用气瓶。
4.2019年6月1日以前,由具有许可的企业进行油改气改装,经车用气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持有钢瓶检验合格证的车辆可以继续使用。
5.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蓝天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6号)规定,出租车更新必须使用双燃料车辆。双燃料车辆认定,以交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及行驶证登记信息为准,擅自将燃油车改装成加气车,交通运输部门不予办理更新手续。
6.近期,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进行联合执法,对我市违法油改气改装车辆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我市加气站为违法改装车辆加气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437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武汉草原风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贵阳山水情深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