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都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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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的职务如下:
1、建立物业档案:物业管理公司会建立一个物业档案,包括物业设计施工图、住户档案、物业产权档案、电子信息档案等。
2、负责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对住户装修过程中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其中包括对严禁改动的墙体、承重结构、装修队伍管理等。
3、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管理,如对花草树木养护修剪、杀虫施肥、补种栽植等工作。
4、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管护、养护,主要包含供电线路给排水管网、二次生活用水加压设备、各类配电设备、电梯、消防设备等。
物业管理合同应具备如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业主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坐落位置、面积、四周界限。
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园林绿化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车辆行驶及停泊;公共秩序;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4、管理费用。即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费。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比较复杂,不同的管理事项,收费标准也不同。有的收费项目是规章明确规定的,如季节性的供暖收费;有的收费项目是同物业管理委员会洽谈决定的,如停车场的停车费,这些收费,能明确的内容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合同期限。即该合同的起止日期。
7、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
8、其它事项。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未尽事宜,如风险责任、调节,合同的变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1、建立物业档案:物业管理公司会建立一个物业档案,包括物业设计施工图、住户档案、物业产权档案、电子信息档案等。
2、负责装饰装修管理工作:对住户装修过程中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其中包括对严禁改动的墙体、承重结构、装修队伍管理等。
3、负责小区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和管理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管理,如对花草树木养护修剪、杀虫施肥、补种栽植等工作。
4、负责公共设施设备的管护、养护,主要包含供电线路给排水管网、二次生活用水加压设备、各类配电设备、电梯、消防设备等。
物业管理合同应具备如下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合同的甲方(委托人)为某物业的业主或业主选举产生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乙方(受委托人)为物业管理公司。
2、管理项目。即接受管理的房地产名称,坐落位置、面积、四周界限。
3、管理内容。即具体管理事项,包括: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连廊、自行车房、园林绿化养护和管理;清洁卫生;车辆行驶及停泊;公共秩序;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或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4、管理费用。即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管理费。物业管理的收费情况比较复杂,不同的管理事项,收费标准也不同。有的收费项目是规章明确规定的,如季节性的供暖收费;有的收费项目是同物业管理委员会洽谈决定的,如停车场的停车费,这些收费,能明确的内容都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5、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合同期限。即该合同的起止日期。
7、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
8、其它事项。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其他未尽事宜,如风险责任、调节,合同的变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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