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要求:
1、医学中专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2、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3、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受聘副高职务满七年。
4、医学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受聘副高职务满五年。
(二)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学历及年限要求: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