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有多少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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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2021年全县常住人口36.13万人。
根据查询红黑数据库显示信息,静宁县2021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6.1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4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9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2.97%,比上年末提高2.07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73%。
年末全县城镇从业人员5.1万人,其中本年新增城镇就业0.4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1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0.20万人,失业率3.9%。全年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0.08万人。
2021年全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87.33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07亿元,增长11.3%;第二产业增加值11.76亿元,增长1.3%;第三产业增加值39.50亿元,增长7.9%。三次产业结构比为41.3∶13.5∶45.2。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4028元,比上年增长18.3%。
根据查询红黑数据库显示信息,静宁县2021年末全县常住人口36.13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4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9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32.97%,比上年末提高2.07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73%。
年末全县城镇从业人员5.1万人,其中本年新增城镇就业0.4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1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0.20万人,失业率3.9%。全年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10.08万人。
2021年全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87.33亿元,比上年增长8.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07亿元,增长11.3%;第二产业增加值11.76亿元,增长1.3%;第三产业增加值39.50亿元,增长7.9%。三次产业结构比为41.3∶13.5∶45.2。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4028元,比上年增长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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