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划分
1.学考等级划分标准
1、必修学科:(各科原始满分为100)
(1)分~90分为A级;
(2)89分~75分为B级;
(3)74分~60分为C级;
(4)59分及其以下为D级;
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2、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
(1)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
(2)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为B+);
(3)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
(4)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各个等级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一般来说,各等级在全体考生中所占的比例为A级占30%,B级占40%,C级和D级占30%(其中D级控制在3%以内)。成绩为“C”、“D”等级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高的一次记录,但记录等级为“B”。考试成绩为C申请重考的学生,应当承担试题费用。
2.学考和选考有什么区别
学考一般不评分,只有A-F这些等级,成绩也不计入高考。部分高校自主招生要求绝大部分学考科目成绩必须为A,因此参加自招的考生要稍微重视一下。
“选考”是高考改革后从理、化、生、政、史、地(浙江等省还有技术)中选考三门计入高考成绩,地位相当于原来的理综或文综,只是不强制规定学科而已。
选考科目采取赋分制,属于选拔性考试,有一定的难度和区分度,但是会比改革前略简单一些。从已经进行试点的新高考地区来看,对学考和选考科目的考试安排不尽相同。
3.更多相关资料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级和实际分数记录。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者,等级为A;达到75%至89%,等级为B;达到60%至74%,等级为C;59%及其以下,等级为D,D为不合格。
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部合格,是学生获得高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有不合格科目而未能获得学业成绩合格证的学生,离校后两年内允许参加两次考试,成绩合格发给学业成绩合格证;学校可核发其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的签发时间应为全部科目最后合格年度。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命题以课程标准为根本依据,考查内容为相应学科课程方案规定的该科目必修内容。
学业水平考试的四大作用是:
作为评估普通高中学校教学质量、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依据;
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之一,考生所有科目成绩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作为普通高中同等学历认定的基本依据,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且全部成绩合格者,由省教育厅颁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更为重要的是,它将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