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法律主观:
现在 住房公积金 越来越受人们重视,使用的人逐渐增多,但由于人们对住房公积金的了解还很少,所以问题也很多,比如 住房公积金提取 需要哪些资料?在此笔者为您详细解答。 1. 商品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 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 居民身份证 、 户口 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 承诺书 ;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 结婚证 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 购房合同 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期房 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 贷款 手续。 2.二手房 公积金贷款 应提供的材料 二手房办理是以所购住房做抵押担保,在提供上述资料基础上须补充以下资料: (1)卖方 身份证 、户口簿复印件; (2) 房产证 原件和复印件; (3)由 公积金 管理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4)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中介机构与买卖双方签订的 三方协议 ; (5)由区级以上房产交易部门进行抵押登记。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