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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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的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2、从事经认定的一种或者多种高新技术以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3、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4、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科技人员,并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5、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6、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7、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人数20%以上。
8、有十万元以上资金,并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9、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4)最近-年销售收入在21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10、高新技术企业的总收入,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11、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12、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1.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相应材料。
2.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的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2、从事经认定的一种或者多种高新技术以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业务。
3、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4、企业的负责人是熟悉本企业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的科技人员,并且是本企业的专职人员。
5、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6、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7、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3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人数20%以上。
8、有十万元以上资金,并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9、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4)最近-年销售收入在21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10、高新技术企业的总收入,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11、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12、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
1.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相应材料。
2.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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