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怎么贴在护照上
法律主观:
根据相关的规定,办理签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携带与申请事由相关的各种证件,包括有关自己出生、婚姻状况、学历、工作经历等的证明。 2、提交上述文件材料前往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官员会见,还要填写并递交签证申请表格。 3、大使馆或者领事馆,将填妥的各种签证申请表格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呈报国内主管部属门审查批准。 4、主管部门进行必要的审核后,将审批意见通知驻该国使领馆。如果同意,即发给签证。 办理护照的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本人 身份证 、申请审批表、符合要求的彩色照片等文件材料,提交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2、出入境管理处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批,符合规定的,予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16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 监护人 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四条
公安部、外交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负责在境外签发外国人入境签证。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实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及其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公安部、外交部可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委托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外国人入境、停留居留申请。公安部、外交部在出境入境事务管理中,应当加强沟通配合,并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密切合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