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划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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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个人账户由下列项目构成:1.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的基本医保费;2.按规定比例划入个人账户的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中按本人基本医保缴费基数的下列比例划入:1.35周岁以下的为0.5%;2.35周岁及以上至45周岁以下的为1%;3.45周岁及以上的为2%,退休人员按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统筹口径)的6%划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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