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答;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解释如下:
购买自用
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方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1+税率或征收率)。
(二)进口自用
进口小汽车: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进口大卡车、大客车: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三)自产自用:
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应税车辆,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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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是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价外征收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价格即计税价格就成为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但是由于应税车辆的来源不同,计税价格的组成也就不一样,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构成也就不同。车辆购置税是对购置的应税车辆征收的一种税,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为在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不含增值税计税价格×10%(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税率:10%)。车辆购置税中的购置行为包括:购买自用行为、进口自用行为(纳税人直接从境外或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注意不包括纳税人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在境内购买进口车辆属于购买自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受赠自用行为、获奖自用行为以及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行为,以上行为均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而且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计税依据具体规定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