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扬(1938年8月-2019年4月19日),男,汉族,广东河源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文化。中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曾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任中共广东省曲江县龙归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兼办公室主任。
1981年任中共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委书记,清远地委副书记。
1986年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92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3年任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
1998年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2008年卸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19年4月19日,肖扬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1岁。
肖扬的人物评价:
肖扬同志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的一生,是为改革开放事业奋斗的一生,是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奋斗的一生。他的逝世,是党和国家的重大损失,是政法战线的重大损失。他的革命精神、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同心同德,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新华社评)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男,汉族,1938年8月生,广东河源人,196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2年1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首席大法官。
1957年至196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62年1月至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干校教师。1962年至1969年广东省曲江县公安局干部。1969年至1975年广东省曲江县委宣传部干事,县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1975年至1981年广东省曲江县龙归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兼办公室主任。1981年至1983年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党委书记,清远地委副书记。1983年至1986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1986年至1990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90年至199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1992年至199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1993年至1998年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199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2003年3月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共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
http://baike.baidu.com/view/1864.htm
1957年至196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
1962年1月至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干校教师。
1962年至1969年广东省曲江县公安局干部。
1969年至1975年广东省曲江县委宣传部干事,县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
1975年至1981年广东省曲江县龙归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兼办公室主任。
1981年至1983年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党委书记,清远地委副书记。
1983年至1986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1986年至1990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90年至199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2年至199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3年至1998年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
199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3年至200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资料来源:http://baike.baidu.com/link?url=1fv5CkLeY0bPGgYmYL8p-iciymoFU7thBk1YcSxvHsWHHLfUsxkNge8Um9_-9YquS7QrO4YbkfFAaO-MUf9V0sdYuAg_c48_mkVVG1Qxx27
2.1966年5月加人中国共产党。
1962年1月参加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文化。
1957年至196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
1962年至1969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干校教员,广东省曲江县公安局干部。
1969年至1975年任中共广东省曲江县委宣传部干事,县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
1975年至1981年任中共广东省曲江县龙归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兼办公室主任。
1981年至1983年任中共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委书记,清远地委副书记。
1983年至1986年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1986年至1990年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90年至1992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2年至1993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
1993年至1998年3月任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1998年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共十五届中央委员。
1957年至1962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学习。1962年1月至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干校教师。1962年至1969年广东省曲江县公安局干部。1969年至1975年广东省曲江县委宣传部干事,县委办公室干事、副主任。1975年至1981年广东省曲江县龙归公社党委书记,县委常委兼办公室主任。1981年至1983年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党委书记,清远地委副书记。1983年至1986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1986年至1990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990年至1992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1992年至199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1993年至1998年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199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审判委员会委员。2003年3月当选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中共第十五届、十六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