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一份开模拟法庭时的开场台词
模拟法庭开场词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欢迎大家来到第四组模拟
法庭的现场。我是今晚的主持人严翔。
今天我们将通过模拟一起故意杀人案的庭审现场,
为大家展示一
个在法律上备受争议的话题,
即
“实施安乐死是否应该属于故意杀人案”
“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
幸福
的死亡。它包括
两层含义,一是安乐的无痛苦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日本、瑞
士等国和美国的一些州通过了安乐死法案。
1976
年日本东京举行
了第一次安乐死国际会议。由于安乐死的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道
德、
伦理、
法律、
医学等诸多方面,
我国至今尚未为之立法。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徐景和认为,
《宪法》
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与人格尊
严不受侵犯,是有特定含义的。公民个人有权选择生存的方式,
在特定条件下也有权选择死亡的方式。
安乐死
是一种在特殊情
况下,在不违背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对
生命的特殊处分方式,这种处分是有严格的条件与程序的。现在
欧洲一些国家所实行的
安乐死
立法都是在传统道德与现代法律
之间所作的选择。因此,认为
安乐死
有背宪法,缺乏基本的构
成要件。从伦理方面讲,公民在遭遇非常的不可逆的身体疾病痛
苦,自愿要求结束自己生命的条件下实施
安乐死
本身也是合
乎道德的。
宋功德认为,
在这方面法律应该体现人性化。
但是,
安乐死
没有被确认事出有因。首先,在现有的法律条件下,
安乐死
可能引致
故意杀人
患者自杀不会影响别人,但是,如果他
本人想结束生命,医护人员及家属协助满足其请求,在《刑法》
中是
帮助自杀
行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其二,
安乐死
如果以法
律形式确认下来,可能会被一些人利用,用以非法剥夺他人的生
命。另外,在人类对疾病的认识还十分有限的情况下,未经法律
许可而结束他人生命,有悖于生存权利的道德准则。
使人无痛苦地死去的做法,是一个长期争论的伦理学、
法学、社会学与人类学的问题。今天,通过这一案例,可以使大
家对安乐死在中国的现状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下面,请允许我介绍今晚的主要演员:„
下面,让我们
先大概的了解一下案由„„
一般情况下,法官当事人到庭后。审判长就会宣布:**人民法院**审判庭,就**诉**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审理此案”
请注意法庭纪律
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
接下来就按照诉讼程序走
下列人员不准参加旁听:
(一)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
(四)携带武器、凶器和其他危险物品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录音、录相和摄影;
(二)不准进入审判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对于违反旁听纪律的人,审判长、值庭人员、司法警察应当劝告制止;不听劝告制止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或者责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用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公开审判的案件,允许新闻记者采访。记者凭人民法院发出的采访证进入法庭,可以记录、录音、录相、摄影和转播。
然后是书记员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接下来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到庭情况,然后由审判长宣布全体请坐,宣布开庭.
下列人员不准参加旁听:
(一)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和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
(四)携带武器、凶器和其他危险物品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准录音、录相和摄影;
(二)不准进入审判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对于违反旁听纪律的人,审判长、值庭人员、司法警察应当劝告制止;不听劝告制止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或者责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用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公开审判的案件,允许新闻记者采访。记者凭人民法院发出的采访证进入法庭,可以记录、录音、录相、摄影和转播。
然后是书记员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入庭,接下来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到庭情况,然后由审判长宣布全体请坐,宣布开庭.
大至就是这样的,希望对你能够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