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懂法律的朋友请进--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未续签的问题?
我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07年11月份签的合同,2008年11月30日到期,10月份的时候填过一张《劳动合同续约评估表》,我在上面签了字同意续签,部门领导也签字同...
我和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2007年11月份签的合同,2008年11月30日到期,10月份的时候填过一张《劳动合同续约评估表》,我在上面签了字同意续签,部门领导也签字同意了。但直到现在为止,公司都没有通知我要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还是续签。有以下几个问题:
1、听说劳动合同有自动续签的说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我到12月1日继续去上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就表示劳动合同自动续签了?
2、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我上了几天班后,突然说要裁掉我,那公司应该怎样补偿我?
3、按我以上情况,在公司工作了一年是否有年假可休?如果公司裁掉我的时候,我的年假没有休,是否应该补偿我年假的部分?
请说得详细点,逐条解释,最好附上法律依据,不要随便给我发一大堆法律条文,只想拿分的免谈。在线等,谢谢! 展开
1、听说劳动合同有自动续签的说法,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我到12月1日继续去上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就表示劳动合同自动续签了?
2、如果公司在劳动合同期满我上了几天班后,突然说要裁掉我,那公司应该怎样补偿我?
3、按我以上情况,在公司工作了一年是否有年假可休?如果公司裁掉我的时候,我的年假没有休,是否应该补偿我年假的部分?
请说得详细点,逐条解释,最好附上法律依据,不要随便给我发一大堆法律条文,只想拿分的免谈。在线等,谢谢! 展开
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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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这种情况不是自动续签,而是原劳动合同的续延,等于说原本应该合同期满终止合同的现在等于没有终止合同,原合同仍然有效,继续履行。
2.按照你的实际工龄,满一年不满一年半,补偿一个月半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那么也要根据你2088.1.1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期间的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实际情况,这两种方案里面必有一种要向你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要满一年后才能有休带薪年休假的资格,不满一年不能休带薪年休假。如果你在合同到期后继续上班的,就有资格休5天带薪年休假了。你可以先申请休假,单位不给休假的按照300%工资支付。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按照你的实际工龄,满一年不满一年半,补偿一个月半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那么也要根据你2088.1.1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期间的满半年不满一年算一年的工龄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实际情况,这两种方案里面必有一种要向你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3.要满一年后才能有休带薪年休假的资格,不满一年不能休带薪年休假。如果你在合同到期后继续上班的,就有资格休5天带薪年休假了。你可以先申请休假,单位不给休假的按照300%工资支付。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 1 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七条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5-08-08 广告
在165+年的法律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刑事辩护以及行政诉讼案件等。在民事领域,对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焦点,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刑事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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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由孔业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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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存在自动续签。但公司在不与你签订合同也不通知你不用上班的情况下,你从12月1日起继续上班,公司不表示反对,可以视为双方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按照劳动合同法公司应当在一个月内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发生第二种情形,因为你们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或者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法定假可休,其他休假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不会保护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一年以上有年休假。
4、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发生第二种情形,因为你们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或者额外支付你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法定假可休,其他休假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不会保护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一年以上有年休假。
4、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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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有权不续签合同,但是要提前30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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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二多补一个月工资,三是。要附上法律条文?手机只能打二百字!看网上官方新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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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的问题我还需要查查,尽量给你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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