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村土地纠纷案例
张三(23组)在1982年将母亲分给他的地与姐(1组)互换,张三的地给他姐做房子,条件是给一层给母亲住到过老,他姐的地给他种,并立有协议,立协议之后张三就外嫁他乡。张三的...
张三(23组)在1982年将母亲分给他的地与姐(1组)互换,张三的地给他姐做房子,条件是给一层给母亲住到过老,他姐的地给他种,并立有协议,立协议之后张三就外嫁他乡。张三的地给他姐种了,他姐的地自己 种,他母亲至死都在张三家,今年张三回来要回这块地(张三在他乡没分得地),他姐不给,由此引发纷纷
张三的地是与姐的地交换后,曾在1988-1992年这四年张三要回来给别人种,从1993年又给姐种了,因为协议上是跟姐换了的,而且张三姐从2004年至今都没管理了,一直荒着。 展开
张三的地是与姐的地交换后,曾在1988-1992年这四年张三要回来给别人种,从1993年又给姐种了,因为协议上是跟姐换了的,而且张三姐从2004年至今都没管理了,一直荒着。 展开
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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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确定当年张三将交换后,属于自己的土地给她姐种的时候,是否有证明文件,证明是“送给”她姐还是“借给”她姐耕种。
1.如果有证明是“送给”的,则为赠予,无法要回,除非她姐愿意“还”给张三。
2.如果有证明是“借给”的,要看82年至今的26年期间张三是否曾要求返还,因为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如果26年间张三从未要求返还过,则在法律上无法追回。如果26年见曾经要求返还过,要求返还的时间至今未超过20年的,还有希望经过法律途径追回。
其实就这件事情,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下的,争取村上的领导介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调解决,要是诉诸法律的话,双方都要支付诉讼费或是律师费之类的,很不划算。
1.如果有证明是“送给”的,则为赠予,无法要回,除非她姐愿意“还”给张三。
2.如果有证明是“借给”的,要看82年至今的26年期间张三是否曾要求返还,因为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如果26年间张三从未要求返还过,则在法律上无法追回。如果26年见曾经要求返还过,要求返还的时间至今未超过20年的,还有希望经过法律途径追回。
其实就这件事情,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下的,争取村上的领导介入,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协调解决,要是诉诸法律的话,双方都要支付诉讼费或是律师费之类的,很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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