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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活动范围不断扩大,相对的动物的活动范围急剧缩小,很多动物都濒临灭绝,有的甚至在近几十年内已经灭绝了。人们在尝试保护这些“珍惜野生动物”,划定“自然保护区”,同时人工哺育繁殖濒临灭绝的动物,并且在道德允许科技达标的情况下,使灭绝的动物得到“复活”。这些都是人类在为保护“地球资源”所作的努力。
假如你说这样的做法是剥夺自由的行为,那么让他们“自生自灭”可以吗?毕竟人类影响的范围很广,动物的生存条件被人为干扰,这些都是无法拒绝的,这就是人类与动物之间的生存竞争;但是人类却可以想到并做到“为其他生命开启生存的通道”,难道不值得尊重这种行为么?
由社会现象,个人伸展开来的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也许是不尽人意的。造成“取悦”于人的动物存在,而被抛弃的动物只能生活在“野生”与“饲养”的狭缝中。也许这样的行为让你疑惑,产生不平等的想法。而被当作宠物的动物,缺乏自由,它们不能和同类生活在一起,拥有固定的活动空间。这些都是事实,有的人可以和动物成为朋友,有的人为自己的利益贩卖它们,利用它们。——有一点,那些可以和动物做朋友的人,是通过什么途径获得这样的机会的呢?“买卖”“领养”或者是作为“动物饲养员”……。有买才有卖,不合法的行为的确缺乏人道;不过“自由只有在生存中才能存在”。所以人类群体可以展开活动计划,实施保护。个人应当在合乎情理与法律的途径上,建立与动物之间的关系。没人喜欢滥杀,都是不得已的行为。
养只狗是为了娱乐,炫耀,不把它们当生命看待,只是一般的物品,可以随时丢弃,摔打;这样的事情没办法吧?再好的果园也有品种不良的果树,呼吁,唤醒所谓的良知,应该都没用。那些动物没有自由,因为所谓的存在,只是一种形式;有的形势是物品,装饰、衣物……。让所有的人都与动物和谐相处是不可能的,做好自己就行了,所谓朋友就是不想看到它死,才建立关系的。自由和生存,会让人产生矛盾心理,如果你认为没有残酷对待它们,就不是剥夺自由;自由是生命的一部分,随着死亡失去。
假如你说这样的做法是剥夺自由的行为,那么让他们“自生自灭”可以吗?毕竟人类影响的范围很广,动物的生存条件被人为干扰,这些都是无法拒绝的,这就是人类与动物之间的生存竞争;但是人类却可以想到并做到“为其他生命开启生存的通道”,难道不值得尊重这种行为么?
由社会现象,个人伸展开来的人与动物之间的关系,也许是不尽人意的。造成“取悦”于人的动物存在,而被抛弃的动物只能生活在“野生”与“饲养”的狭缝中。也许这样的行为让你疑惑,产生不平等的想法。而被当作宠物的动物,缺乏自由,它们不能和同类生活在一起,拥有固定的活动空间。这些都是事实,有的人可以和动物成为朋友,有的人为自己的利益贩卖它们,利用它们。——有一点,那些可以和动物做朋友的人,是通过什么途径获得这样的机会的呢?“买卖”“领养”或者是作为“动物饲养员”……。有买才有卖,不合法的行为的确缺乏人道;不过“自由只有在生存中才能存在”。所以人类群体可以展开活动计划,实施保护。个人应当在合乎情理与法律的途径上,建立与动物之间的关系。没人喜欢滥杀,都是不得已的行为。
养只狗是为了娱乐,炫耀,不把它们当生命看待,只是一般的物品,可以随时丢弃,摔打;这样的事情没办法吧?再好的果园也有品种不良的果树,呼吁,唤醒所谓的良知,应该都没用。那些动物没有自由,因为所谓的存在,只是一种形式;有的形势是物品,装饰、衣物……。让所有的人都与动物和谐相处是不可能的,做好自己就行了,所谓朋友就是不想看到它死,才建立关系的。自由和生存,会让人产生矛盾心理,如果你认为没有残酷对待它们,就不是剥夺自由;自由是生命的一部分,随着死亡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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