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民法的问题,,,,高手请进,,,。。
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1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交纳出资,乙、丙表示同...
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1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交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合伙中的份额,乙、丙、丁三人表示同意。3天后,丁在运输过程中撞伤他人,需支付赔偿费5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
问题:(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
(2)甲放弃的份额应如何处理?
(3)赔偿费50万元应如何承担?
请用法律术语做答,谢谢。。。。 展开
问题:(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
(2)甲放弃的份额应如何处理?
(3)赔偿费50万元应如何承担?
请用法律术语做答,谢谢。。。。 展开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1.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本案中丁系以其管理行为入伙,可认定为劳务出资,并且从案例本身来看该合伙并非有限合伙,故有效。
2.甲因其他事项提出,有个前提,即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对于甲的份额,其他合伙人应当与甲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3.赔偿问题发生在丁退伙之后,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债务明显是之后,发生的,因此丁不承担,有甲乙丙三人承担无限责任
2.甲因其他事项提出,有个前提,即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对于甲的份额,其他合伙人应当与甲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3.赔偿问题发生在丁退伙之后,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债务明显是之后,发生的,因此丁不承担,有甲乙丙三人承担无限责任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