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地探亲期间发现患有癌症,就地治疗,医药费能否报销?
我是青海省退休职工,家住甘肃武威,定点医院是武威市人民医院。在西安探亲期间发现患有癌症,并在西京医院手术治疗。按照医保局规定,在住院后第三天传真向青海医保局备案,被答复不...
我是青海省退休职工,家住甘肃武威,定点医院是武威市人民医院。在西安探亲期间发现患有癌症,并在西京医院手术治疗。按照医保局规定,在住院后第三天传真向青海医保局备案,被答复不属于急诊,不予报销费用,请问这是否合理?
展开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易地就医需要提前申报审核批准,才可以垫付现金,凭资料审核报销。
若为急诊,在医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你的的参保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报告(详细陈述就诊时间、地点、病情及治疗情况),经单位盖章(易地安置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后,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到当地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申报窗口申报;
也就是说,不是急诊一般不予以报销;发现癌症,确不属于急诊,若已危及生命或有门诊急救病历、120急救发票,才可以往急诊上靠。
若为急诊,在医院治疗后5个工作日内,由你的的参保单位经办人(或参保人)将就医情况写成书面报告(详细陈述就诊时间、地点、病情及治疗情况),经单位盖章(易地安置人员由辖区社保处盖章)后,附门诊急救病历、相关检查报告、120急救发票等资料到当地医保中心紧急抢救申报窗口申报;
也就是说,不是急诊一般不予以报销;发现癌症,确不属于急诊,若已危及生命或有门诊急救病历、120急救发票,才可以往急诊上靠。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