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进行建筑施工,是否必须在重庆本地购买施工人员意外保险?
鼓励企业购买商业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没有强制性。
我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该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鼓励企业为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办理商业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同时,我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也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员工缴纳保费是企业得到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提。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扩展资料: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七条: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意外伤害保险
建议你到重庆建委问一下具体的要求,部分地区目前实行强制保险政策,具体的要求各有不同,通常需要购买了他们规定的保险之后才可以获得开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