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的官丞相大还是太师大
丞相官位大。
丞相在三国以后一般指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辅佐皇帝总理百政的官员即百官之长。
太师为古时三公之首,周置,为辅弼国君之官。秦废。汉复置。晋代避司马师讳,曾改作太宰。晋之后复称太师﹐多为重臣加衔﹐作为最高荣典以示恩宠,并无实职。
丞相作为官位是极高的,相当于三公级别,正一品,而太师、太傅、太保是作为一种非常荣宠的封衔,叫“三师”或者“上公”。都是正一品,但太师为虚衔,可以领受,属于干拿俸禄,没有实权的官衔。有时丞相也可兼太师,反之亦然。
扩展资料:
中国古代的职类结构中至少存在着两类官职:一类承担兵刑钱谷、监察考选等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主要用于安排官僚品位高下,属“品位性职类”。
后一类官号的权责规定有时只是徒具其名,但它们却具有不容忽视的品位意义:用于增添资望、赋予待遇、确认品阶,以及提供起家官职或迁转阶梯,提供候选、储才或安排冗散之位。前面征举的长串官衔,其中有许多就是这类官号。
当然,在职能性和品位性官职之间,也存在大量既有职能、又有很浓的品位色彩的官。
品位性官职进一步发展,就形成了勋官制,这在唐宋时期尤为突出。以唐制为例,其时文武散阶分别由文武散官构成。文武散阶都是29阶,分别以“大夫”、“郎”或“将军”、“校尉”等为名。
粗通古代史的人都会知道,这些大夫、将军等已不再是官职了,只是标志等级的阶号,好像近代的军衔。散阶和职事官阶并不一致,为此还发展出了“行”、“守”等术语以规范之。
在入仕之初,官员首先获得的是散阶;在任满解职的时候,散阶依然维系着官员品级;在授予职事官时,散阶高低是必须考虑的因素。曾有众多待遇从属于散阶,例如薪俸、给田免课、刑罚、班序、车舆、衣服等,此外还涉及致仕、封爵、置媵、营缮、丧葬、谥议等方面的待遇。
北宋前期一度以“寄禄官”为阶官。唐宋的叙阶及进阶制度,繁复得让人眼晕。
现代文官等级制中,依据品位的分等和职位的分等,构成了两种不同类型。品位的分等是针对人员资历品级的分等,表现为跟人走的官阶;职位的分等则仅仅针对岗位权责确定报酬、划分等级,此外就别无官阶了。唐宋的“阶职分立制”,显属品位分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古代官位等级
丞相的官位比较大,丞相的权力地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太师只是一个虚衔,并无实权。
1、丞相:中国古代官名,三国以后一般指皇帝下面的最高行政官,辅佐皇帝总理百政的官员即百官之长。
2、太师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
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颜太师以兵解”,颜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师衔,故称。再如明代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最后加太子太师衔;清代洪承畴也被加封太子太师衔,其实并未给太子讲过课。
拓展资料:
西汉废除相国官职以后,丞相的职责,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协助皇帝管理一切军国大事,即所谓的“掌丞天子,助理万机。”
他负责管理军事大计或其他要务,并辅佐皇上处理国家大事。逢有机要事情皇帝召集公卿、二千石、博士共同在御前商议,避免专断。一般政务,则由丞相决定即可施行。皇帝有事,常向丞相咨询,丞相有时可封驳诏书,表示对皇帝命令持保留态度。
丞相具体职权是:任用官吏,或是向皇帝荐举人才;对于地方官的有考课和黜陟、诛赏的权力;主管律、令及有关刑狱事务;地方上若有暴动等事,丞相派属官前往镇压;在军事或边防方面也承担一定的责任;全国的计籍和各种图籍等档案都归丞相府保存。西汉时御史大夫辅佐丞相,职掌大致相同,所以不少事务常由丞相、御史共同出面处置。
参考资料:太师 (中国古代官名)_百度百科
西周时期,太师是最大的官。“周武王时,周公旦始居之,掌邦治,为六卿之首。”自秦以后,不常置,太师便慢慢成为一个虚衔、封号。
明史 清史稿官职志载“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掌佐天子,理阴阳,经邦弘化,其职至重。无定员,无专授。”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 正一品。...初沿明制,大臣有授公、孤者。嗣定为兼官、加官及赠官”。
可见太师是一个给少数威望功绩高的大臣的赠官,并无实权。
丞相之置始于战国,秦统一后设左右丞相,汉设丞相。负责管理军事大计或其他要务,掌管军国大权,是除国君之外的权力最大者。以后历朝历代,虽官名有所不同,但权力一直很大。明太祖废丞相,以内阁大学士行丞相权,也相当于丞相。清时以内阁大学士为辅政,内阁大学士,协办大学士都唤作中堂,相当于丞相。
丞相虽然小,但是有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