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刘芳 20

河南刘芳怎么会被记者发现的?究竟是什么人?是十大个人股东还是?“如果我真是什么庄家,首先我不会用自己夫妻的名字开户,更不会在成名后,那么高调地在各上市公司的10大流通股股... 河南刘芳怎么会被记者发现的? 究竟是什么人?是十大个人股东还是?

“如果我真是什么庄家,首先我不会用自己夫妻的名字开户,更不会在成名后,那么高调地在各上市公司的10大流通股股东中进出。河南那个刘芳,上了电视之后,不是马上就把公司注销了吗?”叶晶这样对记者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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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康沃特
2008-12-13 · TA获得超过938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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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上,他是一个散户
拥有一个最普通的名字
(边烽伟:因为刘芳这个名字并不是非常奇怪的名字)
事实上,他却是股市大亨
轻轻松松就能赚取上亿元
(边烽伟:他等于是最快地享受了短期内的利润最大化)
他是谁
是真正的散户,还是潜伏在暗处的神秘力量?
敬请收看经济观察《谁是刘芳》

记者出镜:各位好,欢迎收看《经济观察》。今天我们要给大家讲述的,是一个看似普通的投资者的投资神话。说这位投资者普通,是因为在上市公司的流通股股东名单中,他以一个最常见的名字“刘芳”出现在公开资料中;而说他创造了投资神话,是因为一年不到的时间里,他就轻轻松松地赚取了上亿元人民币。所以我们只能用看似普通来形容这个“刘芳”。那么,刘芳到底是谁呢?他是怎么创造股市神话的呢?我们今天的经济观察就一起来看看刘芳的故事。

正文:
涨停,涨停,还是涨停!在7月9号发布定向增发公告后,*ST金泰在随后的43个交易日里,股价从3.16元一飞冲天,直线上升到26.58元,涨幅高达741%。连续42个涨停之后,上市公司ST金泰一举成为我国证券市场上,涨停次数最多的一只股票。
这个名叫黄俊钦的人,是*ST金泰的大股东新恒基公司的老板,他的个人账面财富也因为ST金泰的连续涨停,而一度达到了1417亿元,直逼亚洲首富李嘉诚。ST金泰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疯狂涨停?为什么在连续42个涨停之后,公司又紧接着出现了7个连续的跌停呢?大股东新恒基将对上市公司实行的资产注入究竟是真还是假呢?一连串问题将上市公司董事长黄俊钦推上了风口浪尖。(快闪)
而就在市场开始质疑黄俊钦的时候,有一个人或许正在暗暗品尝搭顺风车带来的巨大甜头,这个人名叫刘芳,他以普通投资者的身份出现在*ST金泰一季度报告中的。公开资料显示,刘芳持有公司312万2403股股票,2.11%的持股量使其成为第一大流通股股东。记者计算了一下,在今年3月6号停牌前,ST金泰的股价从来就没有超出过4元。以每股4元来计算,刘芳的建仓成本低于1250万元。而在连续42个涨停之后,8月30号ST金泰的股价已经达到了25。31元,也就是说,如果此时刘芳还继续持有这只股票的话,其市值已经超过了7900万。在短短42天内,刘芳的收益超过了6600万元。
不过,让人吃惊的还不仅仅是刘芳的收益,他对这只股票的建仓时间也让人觉得蹊跷。在上市公司去年底公布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单中,并没有此人的身影。显然,刘芳是在今年一季度大举进入*ST金泰的,而就在他建仓后不久,ST金泰的股价就一飞冲天了。

边烽伟 证券分析师
因为ST金泰在复牌之后有40个涨停,因为它是ST的股票,而且在涨停的时候每天的成交量非常小,所以应该是买不到的。如果你要买入的话,应该是在涨停之前,而且这个股票在涨停之间的走势,一直是以横盘为主,所以没有什么在盘面上的迹象,所以刘芳买入,肯定是在启动之前,这是可以肯定的。

那么,作为一名散户投资者,刘芳为什么敢于大举持有一只亏损的ST股票,他的底气从何而来?为什么他对股价的启动时间把握得如此精准呢?是依靠准确独到的分析,还是碰运气,抑或是不可告人的"内幕消息"呢?刘芳的神奇投资故事引起了注册会计师边烽伟的注意。他告诉记者,投资者持有ST股票,并且能够享受到这么大的收益,不外乎三种情况。

边烽伟 证券分析师
第一种是老股被套,可能经历了一波熊市,一直被套;一种是运气,比如说前期的海通,海通证券借壳都市股份,之前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是横盘的,有很多人当时传闻各种各样的可能性,他进去,最后拿了一个香饽饽;另外一种就是我们常说的内幕交易,或者有消息。

那么刘芳属于哪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呢?

边烽伟 证券分析师
从刘芳来看,因为他买入的时间点正好是在那一个季度,也就是在今年一季度左右,去年年底左右,所以只有这一个季度买入的人,他等于是最快地享受了短期内的利润最大化。所以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看,他应该是第二种和第三种的可能性最大一些。(转黑)

记者出镜:
看来,这个名叫“刘芳”的人,运气真是不错。ST金泰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他创造了利润的最大化。目前,刘芳是否已经获利了结,要根据ST金泰的三季度报告才能得出结论。而刘芳的神奇之处,还远不止这些。这个普通的人名,还出现在桐君阁、汕电力、云内动力等十多家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前十位股东名单中。

42个涨停板之后,*ST金泰的所有股东都身家暴涨。从概率学上说,几乎谁都有可能买到这样一匹黑马,所以刘芳如果仅仅只是对ST金泰大量持有,或许还无法引起市场的关注。但事实上,我们在桐君阁、川化股份、汕电力等十多家上市公司的公开资料中,都能看到这个名字。而这些股票最近的走势,更是令人不得不佩服刘芳的投资眼光。
这张表格纪录了刘芳在今年二季度新进的上市公司。其中,新进桐君阁361.41万股,位列无限售条件股东第一位,仅次于控股股东太极集团;新进凯迪电力74.11万股,位列第三位;新进汕电力A60.43万股,新进三环股份115.82万股,同时位列第七位;另外他还新进了52.68万股川化股份,位列第九大股东。

刘芳2007 年持有的流通股股票
股票简称 持股数量(万股) 无限售条件股东地位 截止日期
*ST金泰 312.24 1 2007-6-31
桐君阁 361.41 2 2007-6-31
凯迪电力 74.11 3 2007-6-31
汕电力A 60.43 7 2007-6-31
三环股份 115.82 7 2007-6-31
川化股份 52.68 9 2007-6-31

让人不得不佩服的是,从4月1号到今天,这6只股的表现都非常抢眼。其中,一只涨幅超过300%,两只超过100%,涨幅最小的桐君阁也有34.56%的收益。粗略计算,刘芳持有的这6只股票的总市值已超过1.5亿元。事实上,除了这6家直接持股的上市公司,刘芳目前还间接持股新都酒店和S飞亚达两家公司。另外,今年一季度的时候,刘芳还曾经持有广安爱众21.53万股、建发股份286.9352万股、亿城股份97.0127万股、ST达声37万股,不过在这些公司的半年报当中,这个名字已经消失在前十大流通股东名单中。而在去年,刘芳的名字还出现在太极实业、酒钢宏兴、云内动力以及*ST比特等公司的十大流通股股东榜上。这不禁让人产生一个疑问,这么多刘芳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呢,如果是同一个人的话,拥有如此雄厚资金实力的他,真实身份又是什么呢?

边烽伟 证券分析师
这个非常难说,因为刘芳这个名字并不是非常奇怪的名字,非常正常,所以都很难说。

看来,这十几个刘芳是不是同一个人,还需要相关部门查看证券登记资料才能得到答案。不过仔细分析一下,我们发现这十几个刘芳对这些个股的介入特点上,存在惊人的相似,都可以用“早、快、准、狠”来形容。

边烽伟 证券分析师
第一,里面没有大盘蓝筹股,基本上都是有一些题材的,或者说重组的,有股改的,所以这些股票和ST金泰多少有点相似的地方;这些股票刘芳的名字进去的时候,往往是在这些股票启动前的一个季度,因为我们现在是一季度一季度的公告持仓情况,所以那么巧,这些股凡是刘芳出现的地方,都是能够拿到利润最大化的,他都是在这儿之前一个季度就已经埋伏了,然后在一个季度之内往往这些股票至少都有50%以外的涨幅,所以确实是不容易。

不容易做到的事情,刘芳似乎很轻易地做到了。那么,以自然人身份持股的刘芳,背后是否另有控制人呢?让普通投资者想不明白的是,一位散户能够独立掌握如此多上市公司股票的绝佳介入时机,而且能够控制这么多的资金进出,这究竟是个什么样的散户呢?一时间,“刘芳的真实身份究竟是什么”,这个问题成为股市讨论的热点。

股民
记者:你觉得他跟你一样,是一个普通的散户投资者吗?
A:不会的,肯定跟我两样的,否则我就买了
B:很神秘的,这肯定的
C:大概靠公司研究吧
D:我就觉得他肯定是有背景的,跟机构是联手的
B:这个肯定有内幕,要不是,他为什么都参加了股改前的ST的股东,而且是成为大股东,对吧

刘芳的真实身份让人难以捉摸,而刘芳是否涉嫌内幕交易,这个问题更是一个不容易回答的问题。

边烽伟 证券分析师
这些股票里面都有许多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说在你进去的时候,你可以说是投机,但是也没那么准,从我们来看,个人投资者连续那么准地投入,或者说拿到回报,这个从长期来看,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只能说是疑似,因为这个东西是无证无据,空口无凭。

那么,随着刘芳这个名字逐渐被市场所关注,上市公司自身又是怎样看待这个被称为“史上最牛的散户”的呢?记者联系了多家被刘芳持股的上市公司,得到的答案几乎都是:“流通股股东的事情,与上市公司无关”。

记者出镜:上市公司对自己的流通股股东究竟是谁,似乎持漠然的态度。而对于我们来说,也不能简单地将刘芳与“内幕交易者”划上等号,这还需要监管部门的调查。但刘芳持股之多、介入时机之好,获利之轻松,不得不让投资者心生疑惑。而事实上,如果我们仔细回忆一下近一两年中,资本市场上一些有重大题材的股票的走势的话,不难发现,拥有神奇预见力的投资者并不少。

早在2005年的时候,一个名叫“舒晨芳”的名字,就曾受到过关注。这个名字在股市中的表现,与今天的刘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舒晨芳曾出现在海虹控股和ST建峰中,这两只股票后来的走势,证明了舒晨芳“神奇”的预见力。此后,ST吉轻工的股东名单中也曾出现过这个舒晨芳,一年后该公司更名为光华控股,成为两市“大牛股”之一。不难发现,这种“神奇投资者”现身的上市公司,往往跟重大的炒作题材有关。在A股市场上,重大消息公布之前股价大涨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比如:第一高价股中国船舶,在今年1月23号当天放量涨停,随之停牌,1月29号披露整体上市事项并复牌,从此开始了从40元到240元的漫漫牛途;丝绸股份于今年5月21号到23号连续3天涨停,之后明确资产置入的消息;在ST金泰出现之前的连续涨停冠军S前锋,也在停牌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大涨9%,停牌后明确,原来是首创证券要借壳上市。这些重大题材或许成就了无数个神奇的投资故事。
对于这种现象,证券分析师边烽伟认为,上市公司在进行资产重组、定向增发等重大事项之前,往往需要经过多个部门的协调与审批。时间长,环节多,在某种程度上会形成不对称消息滋生的土壤,所以投资神话的产生也就在所难免了。

边烽伟 证券分析师
一个股票一般要有资产注入的话,一般要经过几个关卡,一个是先是企业和企业之间,那么企业的高管先拿到消息,然后他们有意向,然后去找券商的承销,投行人员,投行的人员又能拿到(消息),在这个中间可能前前后后,一般的一个大型的企业,我们看到一些股票可能前后一年半的时间,快的话可能要六个月,最快要三个月左右,所以这个时间段是非常长的,你很难把握这个中间他不会一点点的风声就吐出来。

而事实上,这种靠消息成就的投资神话不仅是我国资本市场的特产,即便在成熟市场中也会存在内幕交易或消息走漏的情况。今年5月,香港一对夫妇在事先知道了“新闻集团即将收购道琼斯公司”的重大非公开信息后,购入了道琼斯股票,并因此获利800多万美元。那么,这些神奇的个人投资者,是否应该纳入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内呢?历经过“红光实业虚假上市案”、“银广夏陷阱案”、“大庆联谊虚假陈述案”,被誉为 “中国证券市场维权第一人”严义明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既然“刘芳现象”已经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监管部门就有责任进行调查。

严义明律师
十几家上市公司,他都是第一大流通股股东,而且每一个股票都买得那么准,买入以后不久都有非常巨大的成长,然后在一个比较高速的成长过了以后,股价涨过以后他都会全身而退,为什么?也就是说问这个为什么,是中国证监会的法定责任,那么排除这种为什么后面隐含的种种可能,是他的法律责任。一旦那么样的话,市场都能确定刘芳他是正当的,或者说合法的在做这种证券投资,如果不能排除的话,那就说有很多嫌疑了。

但问题是,如果真的要对这些以个人投资者身份出现的获益者进行调查的话,难度很大。事实上,“内幕交易如何控制,在全世界都是个难题。”在我国《证券法》中,对于内幕交易、内幕交易的知情人、内幕信息的种类以及对从事内幕交易者,不是没有详细的处罚办法;而强大的数据库和软件系统,也可以为发现和分析各种异常交易纪录,提供全面的资料。但关键问题是,对内幕交易的取证和认定很困难。

吕涛 律师
不光是我们国家,全世界都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因为这个证据很难取,它这个内幕交易是转瞬即逝的,所以在取证方面比较难。

显然,在目前的市场中,刘芳式的神奇投资者根本不需要向任何人证明,为什么自己可以在某个特定的时候,大举进入某一只股票,他们也可以在未来,继续在题材股公布题材之前大举建仓,续写他们的投资神话。那么,在成熟的资本市场上,监管部门是如何对引起市场疑惑的投资者进行取证调查的呢?

边烽伟 证券分析师
就像美国一样,举证倒置,你出现了这种情况,你举证你不是拿到消息来买的,你给很长的报告,为什么你在这个位置买入金泰,为什么你持有金泰这么巧在一个季度,所有的东西都要举证到。

美国证交会就是利用这种举证责任倒置的制度,处理了“香港夫妇购买道琼斯股票的内幕交易”的。当时,美国证交会在获悉了“这对夫妇的投资故事”后,在短短4天内,对这对夫妇采取检控行动。在证交会提出起诉后,联邦法官也下令冻结了这对夫妇在美林公司香港办事处开立的交易账户,并责令被告或其律师到美国出庭。同时,证交会还顺藤摸瓜,追查到了有可能涉嫌提供内幕信息的道琼斯董事、香港东亚银行总裁李国宝。

吕涛 律师
不是我这个调查部门要证明你是不是有问题,而是你要反证证明自己没有问题。那么这个实际上就减轻了调查者的难度。

而在我国,这种举证倒置的调查方法,还没有完全引入证券调查中。
另外,在分析人士看来,除了举证倒置,国内司法体系可以向成熟市场借鉴的地方还有很多。比如,美国法律规定,在处理内幕交易案件时,无需考虑内幕交易者是否有“利润所得”,一概予以处罚,相关获利人最多可处以25年监禁或罚款。而在我国,违法成本却相对较低。

吕涛 律师
比如说,我们国家对内幕交易的罚款最高是60万人民币,但在美国可以达到250万,在美国可以处以25年监禁,但是在中国最高刑也就是5年。

此外,不少国家的监管部门还规定,将内幕交易民事罚款的10%奖励给举报者;而我国并没有这样的明确规定。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近几年我国已经开始借鉴发达市场的经验。就在本月,证监会公开表示,《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和《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开始在业内试行。其中,《内幕交易认定办法》对内幕人的认定进行了细化,补充了内幕人、内幕信息的范围;而《市场操纵认定办法》则将一些典型的操纵手法,如虚假申报、抢先交易、特定交易、尾市交易操纵等行为纳入了认定范围。近期,证监会对杭萧钢构、广发证券等内幕交易案件的处置过程也显示,举证倒置已经尝试着被应用于调查过程中。

严义明律师
像刘芳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存在违法,是不是存在损害其他投资人利益的情况,是不是破坏了公正的社会证券交易秩序?如果有的,追究这一类行为的法律责任是恢复公正证券交易秩序的必要前提。

记者出镜:股市里总有一些说不尽的话题,先有"股神"林园,再到"带头大哥"王晓,这回轮到了"史上最牛的散户"刘芳。其实,市场对“刘芳”这样的“神奇投资者”的猜疑与推测,有时候并非仅仅源自对投资者个人的不信任,更多地是对市场规范与公平的期待。显然,在“全流通”的背景下,上市公司并购、资产重组的事情越来越多,内幕信息也相应增多,因此,如何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的监控,怎么样有效甄别内幕交易行为,及时进行控制和禁止,已经成为监管部门最为重要的任务。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3572015.html?si=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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