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根发遗产继承案 案例分析

例:王根发遗产继承案王根发、刘向荣是夫妻。1980年3月王老汉因脑溢血突发,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明,王、刘二夫妇共有财产6万元,另外,王老汉生前曾立有遗嘱,指明在其死后,... 例:王根发遗产继承案
王根发、刘向荣是夫妻。1980年3月王老汉因脑溢血突发,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明,王、刘二夫妇共有财产6万元,另外,王老汉生前曾立有遗嘱 ,指明在其死后,将其遗产中8千元由其孙王鹏继承。王刘夫妇有子女三人。长子王力于1978年因病死亡,王力与其妻生有一女王晶。王刘夫妇一直住在王力家,丧偶儿媳李荣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次子王勇于1980年5月因车祸丧生,王勇与其妻周芳有一子王鹏。长女王玉与其夫赵刚没有婚生子女,仅有一养女赵芬。1980年6月,王老汉的遗产得以分割。
问:王老汉的遗产应如何划分?
展开
 我来答
欢月小1B
2008-12-21 · TA获得超过1.2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3万
采纳率:0%
帮助的人:0
展开全部
王根发个人财产是3万,遗嘱优先适用,8千元由其孙王鹏继承;剩下的由刘向荣、李荣、王晶、王鹏、王玉平分。
王鹏和王晶是代位继承,李荣因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
恶毒白
推荐于2018-05-11 · TA获得超过3538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1881
采纳率:80%
帮助的人:1341万
展开全部
1王晶系代位继承人的的身份,周芳、王鹏为转继承人。

2上述财产系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刘向荣在世,那王根发在上述6万元中,属于其的份额为3万,该3万元发生继承。

3如果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的份额是 王晶=周芳+王鹏=王玉=刘向荣

4根据继承法规定,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人可以主张分割一部分遗产,所以李荣是可以主张分割的,但需要通过诉讼才能主张权利

5因为遗赠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8千元遗赠给王鹏的遗赠是可以主张的,但根据法律规定,接受遗赠要在去世人去世2个月内办理,否则视为放弃。

6诉讼的时效是知道或应该知道2年内,最长不超过20年,所以李荣、王鹏的诉讼时效已经超过期限,所以即使诉讼主张自己的赡养义务和遗赠也是会丧失胜诉权的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