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两个食品安全案例并根据传播学理论做报道分析,紧急求答案

最好是用金华火腿案,苏丹红事件或三鹿奶粉案来分析,并谈下对传媒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的认识,谢谢了... 最好是用金华火腿案,苏丹红事件或三鹿奶粉案来分析,并谈下对传媒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的认识,谢谢了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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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87e71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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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错地方了吧?传媒学问题啊.给你个评论分析看看先吧,希望对你能有用。
《媒体在"苏丹红"事件中的舆论角色》
从3月4日到3月15日,关于"苏丹红一号"的新闻几乎每天都占据着各大报纸的重要位置,"苏丹红一号"这个曾经对大多人来说极其陌生的名词,而今天却成为街头巷尾议论的焦点.短短的十几天时间里,曝出一起又一起的"涉红"事件,公众对此事的反应怎样呢 根据泉洲日报的调查显示,90%的泉洲人对此感到震惊,特别是作为家喻户晓的知名餐饮品牌,肯德基被发现产品调料中有苏丹红,的确引起了市场不小的风波.众多人谈食色变,惠州一名女士称她当天幸好没有吃到烤翅,一名广州女孩听到记者说新奥尔良烤翅含有"苏丹红一号"时,差点叫起来:"我前两天还在中山八路附近吃过鸡翅呢!"(人民网).为了调查人们对身边的食品市场到底有多少担忧,近日,安徽市场报记者随机向不同年龄层次的主妇发放了100张问卷调查,结果发现有65%的家庭主妇认为食品市场存在很多安全隐患,其中30岁左右的家庭主妇担心比例高达80%.(安徽市场报3月25日讯)
面对公众的忧虑、焦急、彷徨,我们的媒体在这次危机事件中是以怎样的舆论角色引导民众呢 笔者通过对部分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相关调查与分析,认为众多媒体是以如下的方式引导舆论:
1、争相曝光涉"红"食品和企业,让公众知晓事情成因,成为形成舆论的信息发布者
舆论是显示社会整体知觉和集合意识,具有权威性的多数人的共同意见.这种意见只有建立在对事实的正确认识基础之上,了解事实真相是形成舆论的前提.在社会变动中经常不断发生的危机性事件则是引起舆论的导火索,危机性事件的发生是人们无法预料到的,往往又是属于天灾人祸的恶性事件,发生后对社会和公众心理的冲击都比较大,因此,在危机事件发生初期,公众迫切希望了解事实真相并表明自己的意见和态度,权威信息的发布为其后有影响力的舆论的形成做了铺垫,媒体就在此担当了权威信息的发布者.3月1日中国食品质量报第一和第四版分别刊出题目为:各地严查"苏丹红一号"食品和天然食用色素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从3月4日北京首先检出亨氏"美味源"辣椒酱含有"苏丹红一号"开始,涉"红"事件的报道不断见诸于报纸、电视、网络等各大媒体,如:南方日报从3月6日起到3月24日几乎每天都把"苏丹红"事件的报道放在重要版面.从3月1日起中国食品质量报对"苏丹红"事件进行了不间断的报道.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报纸也毫不示弱,连续把相关报道刊在版面的显眼位置.网络媒体的报道更是如此,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等网络媒体争相对涉"红"产品和企业进行曝光,并对事件的成因及企业处理问题的方式作出评价.通过这些权威信息的发布,使小道消息和谣言失去了传播的土壤,避免了给整个社会舆论信息系统造成混乱.
2、引导公众舆论,督促政府加大监管力度查出涉"红"食品和企业,成为解决危机事件的推动者
具有冲击性的危机事件往往会引发人们激动,不安或兴奋的情绪,人们据此产生的意见会汇合成小的舆论圈,从而形成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舆论.媒体收集公众的反馈意见,反映当前的舆论主题,实质上是隐蔽地引导舆论.在传播学的角度看,是通过媒体议程来引导舆论,影响公众,从而设定政府的议程.危机事件一旦发生,我们就需要在全社会达成共识,以形成最佳的解决办法,媒体作为舆论的引导者能够将其由一种单纯的意见转化为人的社会行动,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号召力和解决突发事件的公众凝聚力.在3月18日人民网的今日要闻—苏丹红启示录中刊出其编者按:这次事件不是一个小小的插曲,而是我国在全球化背景下对食品安全问题宣战的号角. 并在结尾处一再呼吁:我们希望,尽管"苏丹红一号"事件本身对国内食品安全问题可能暂时并没有什么影响,但愿其会引发有关管理部门细化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从而打击那些不法生产企业,让百姓不再担心以何"食"为天.
3、利用媒体优势构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互动平台,成为政府与社会舆情互动的连接者
在危机事件逐步得到有力解决,社会舆论处于缓和平稳状态之时,媒体正成为政府和公众舆情互动的连接者.在危机事件的解决过程中还会产生一些新的社会问题,需要政府和公众意见的不断磨合,媒体构筑政府与公众的沟通平台,一方面向公众传达了政府的决策,使公众更清楚地了解到社会热点和政府工作重点;另一方面使得民情上达,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政府和公众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建立政府与公众双向沟通的舆论渠道,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关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现场可以回答记者和媒体的提问,而记者的问题中也是暗含着公众的普遍态度的.这种面对面交流的形式能够有针对性地对记者和公众关注的问题做出解答,并解说突发事件发展动态和产生的影响,以了解民间舆论走向,使官方观点和公众意见协调发展.在2005年"3.15消费者权益维护日"南方日报组织了政府与公众的交流互动活动,邀请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局、卫生厅执法监督处、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农业厅市场与经济信息处等领导负责人直接参与热线咨询,回答记者和公众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苏丹红"问题.这次活动的组织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认为"报社,网站有这么好的载体,多一点组织,我们也会积极配合""这样的一个活动,不在于能够回答多少问题,很重要在于能够使消费者来关注这个问题,引起广泛的重视,消费者和互动部门真诚互动."
决赡d9059
2008-12-26 · TA获得超过113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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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思考与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2,1995年6月13日,举行婚礼的杨某之亲朋好友在原告福盛楼餐厅就餐,6月19日,县卫生防疫站接到医院报告,就餐人员在原告处用餐后出现腹泻,发烧等现象,医院诊断为"细菌性食物中毒".县卫生防疫站立即派人到医院了解,听取医生和患者的陈述.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判定确认为细菌性食物中毒.调查人员经反复询问病人和多方查找线索,发现该餐厅将凉拌肚丝,苏和丸,羊肉等有异嗅味的
食物提供给参加婚宴的顾客食用,有180人就餐,99人发病,其中4人住院治疗,其余病人为门诊或家庭治疗.县卫生防疫站以原告违反《食品卫生法(试行)》第七条第一,二项,经营的食品不符合卫生要求,引起食物中毒为由,对原告作出下列行政处罚:(1)停业改进;(2)罚款4500元.
诉讼审理情况:原告以"被告来经细致调查和采样检验认定原告引起食物中毒不妥当,行政处罚不合理"为由,不服被告的处罚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就本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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