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地方政府规章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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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主体分为两类。第一是盛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第二是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是指盛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的市,以及经过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制定权限 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权限有两方面问题,一个是制定根据、一个是规定事项。制定根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盛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规定事项有两项:
(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2)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制定程序 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总起来说与部门规章的制定程序是大体一致的,主要根据都是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但是有一些特殊的地方,以下只是讨论这些特殊的地方。
1、立项方面,报请立项的可以是盛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政府。
2、起草方面,组织起草的可以是盛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3、审查方面,地方政府规章与国务院部规章的审查程序基本一致。
4、决定和公布方面,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过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监督程序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地方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处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违反其上位法的规定的,也可以由盛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处理。
制定权限 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权限有两方面问题,一个是制定根据、一个是规定事项。制定根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盛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性法规。规定事项有两项:
(1)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2)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制定程序 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总起来说与部门规章的制定程序是大体一致的,主要根据都是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但是有一些特殊的地方,以下只是讨论这些特殊的地方。
1、立项方面,报请立项的可以是盛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或者下级人民政府。
2、起草方面,组织起草的可以是盛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
3、审查方面,地方政府规章与国务院部规章的审查程序基本一致。
4、决定和公布方面,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过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监督程序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地方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的建议,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研究处理。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公民认为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违反其上位法的规定的,也可以由盛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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