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信用证中的“议付”是什么意思?
信用证议付是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由银行替买家(进口方)在单证相符情况下向卖家(出口方)支付的一种结算方式。
其最大的优点是用银行信用做担保支付。出口商只需要按照信用证的要求提交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各种单证,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就可得到银行的付款。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单证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
拓展知识
信用证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2024-11-29 广告
麻烦采纳,谢谢!
信用证中的议付的英文原文是"negotiation",意思是信用证受益人把复单据交给他当地的银行(多数是通知行),由该行进行议付(negotiate),其过程是1.以议付行制的身份审核信用证和单据;2.垫款给受益人;3.寄单2113给开证行索偿.该行因而成了议付行. 在实务中,很多议付行在操作中并没有垫款给受益人,就以议付行的名义寄单给开证行,仅仅起代收银行的作用. (只有垫款给受益人才是完全意义上的议付行为). (This L/C is available) by payment 的信用证是付款信用证,其与议付信用证的细微区5261别在于受益人的银行是以代受行的身份寄单索汇,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付款给代收行,而不是偿付给议付行.这是法律行为上的差别,平常实际操作感觉不出4102. 远期信用证中有 by deferpayment 和 by acceptance 这两种方式. by deferpayment是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延期付款;by acceptance是在收到单据后先作书面(现多以电文1653方式)承兑(acceptance),表明已收单据,承诺在若干日后付款.前者没有acceptance的环节
麻烦采纳,谢谢! 扩展文件:《会计资料大全》
是这样定义的:议付意指被授权议付的银行对汇票及/或单据付出对价.仅审核单据而不付出对价并不构成议付。
通俗地说就是议付银行在收到受益人没有不符点的单据之后,自行以自己的资金先向受益人“付款”.但这里加了引号,意思是:这不是信用证真正意义上的付款——因为信用证业务中定义的付款是没有“追索权”的。
而议付行在接受受益人的单据之后,按照“议付”的定义付出对价(付款)是有“追索权”的——当开证行在议付行向其寄单之后没有按照约定向议付行支付款项时,议付行可以向受益人追索先行垫付的款项。
扩展资料:
议付信用证包括议付条款的信用证。规定其它银行可以用与信用证规定完全相符的单据买入跟单汇票,然后按规定索偿票款及有关费用的信用证。包括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议付信用证。公开议付信用证没有规定必须由哪个银行议付,可由任何银行自由议付。
限制议付信用证规定只有一家银行(往往是信用证的通知行并且是开证行的分行)可以议付,其它银行不得议付。议付信用证的有效地点一般在出口商所在地。不论限制议付或公开议付,议付行对出票人都有追索权。以开证行本身为付款人的信用证,有的限制出口商只能对开证行本身交单,即不准其他银行议付。信用证未使用开证行的公开保证字句者,应视为不得议付信用证。
参考资料:议付信用卡——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