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旗法规定应升挂国旗的场所,一般不同时悬挂党旗。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有关规定,国旗的升挂使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出入境的机场、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以及边防哨所、海防哨所等处,均应每日太阳升起时升挂国旗。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政协地方委员会,应在工作日升挂国旗。全日制学校,除寒假、暑假和星期日以外,也应每日升挂国旗。
在国家法定的节庆日,各级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都应升挂国旗。企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都可升挂国旗。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和大型文体活动,也可升挂国旗。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五条规定:
1、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
2、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
3、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4、在外事活动中同时升挂两个以上国家的国旗时,应当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或者国际惯例升挂。
扩展资料
党旗的使用范围:
(1)、召开党的基层代表大会,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
(2)、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党日活动。
(3)、党的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会议室,可以悬挂党旗。
党旗的通用规格有下列五种:
(1)、长288厘米,宽192厘米。
(2)、长240厘米,宽160厘米。
(3)、长192厘米,宽128厘米。
(4)、长144厘米,宽96厘米。
(5)、长96厘米,宽64厘米。
在特定场所需要使用非通用规格党旗的,报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组织部批准。用于悬挂的党徽的具体尺寸,由使用党徽的党组织提出并报县级以上党的委员会批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共产党党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