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术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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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0 · TA获得超过13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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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巫术的性质角度,可以把巫术分为黑巫术和白巫术。黑巫术是指嫁祸于别人时施用的巫术;白巫术则是祝吉祈福时施用的巫术,故又叫吉巫术。
从施行巫术的手段角度,巫术又可分为两类,一为摹仿巫术,另一种叫接触巫术。 是一种利用事物的一部分或是事物相关联的物品求吉嫁祸的巫术手段。这种巫术只要是接触到某人的人体一部分或人的用具,都可以达到目的。如某人患病,在病人病痛处放一枚钱币或较贵重的东西,然后丢在路上任人拾去,于是认为病患便转移到了拾者身上。放碗、姜原履大人迹生周始祖弃都是接触巫术。过去害人的黑巫术常常搜集不和睦人的头发、胡须、指甲以及心爱之物,以备加害对方。小孩子的名字也不能随便告诉别人,否则便要受制于人。
在凉山彝族,奴隶主发现奴隶逃走,除派人寻找外,还要请巫师施行巫术,方法是把奴隶丢下的破衣片招来,放在石磨内磨,由于布片不易磨下来,便认为奴隶也必然在山间转来转去,找不到逃生的路;奴隶为能逃出虎口,也以巫术对抗,一般在逃走时,背一小扇石磨,顶在头上,这样奴隶主磨的布片就会很快掉下来,自己也能逃跑成功。 通常以诅咒和巫蛊为主。寻求黑暗或邪恶的力量惩罚施术者的仇人,不过一般要付出同等的代价。例如:普通人使用诅咒时,一般使用自己的血作为媒介召唤恶灵/邪灵,如果诅咒成功,施术者必须以自己的生命力(灵力)作为诅咒的力量来源。否则诅咒将无法进行,甚至招来的邪灵还会反噬施术者。
多用于对复仇人或报复他人,亦可用作治病、诛邪、对抗黑巫术的咒语等。行巫的巫师也可分为两种,一种为历代相传,由老巫师传授;另一种是所谓神灵在梦中传授的巫师,称为梦巫。巫蛊娃娃便是黑巫术中,用来报复人的一种手段。与黑巫术相对的概念是白巫术。
随着人类文明的兴起,尤其是城市的形成,人与自然日渐分离,一种新的精神亦出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情形,在城市里比任何一个地方更激烈,人类开始发展他的野心和侵略性,只有骑到别人头上,自己才可以出头,在这种情形下,巫术变成个人事斗的恐怖工具,成为人所惧怕的黑巫术,巫术至此亦为大多数人唾弃。
黑巫术,在所有的黑魔法中最为黑暗的毫无疑问的非死灵术/通幽术(Necromancy)莫属!而且也是最丑恶和最令人厌恶的魔法仪式之一。Necroma ncy一词出于希腊文,意即死亡和超自然的神力。而死灵术本身是指古代与死亡世界沟通的一种方法。死灵魔法可以追述到古波斯、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巫师。死灵术可以分为两个支派:一派召唤和支配鬼魂(死灵派),这派比较常见;一派掌握死尸回魂大法(死尸派),而两派都与被禁的黑魔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死灵派通常以开坛和符咒来作法,而死尸派通过掘尸和盗墓从而获得所需要的恐怖黑色魔力。死灵师通常被恐怖的死亡所包围,他们身穿从死人身上偷来的衣服,沉思着死亡的意义…
如果在灵魂和死亡的知识上没有一定程度的造诣,是不可能明白死灵术的奥秘的,而且如果贸然从事,后果是很危险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之下,死人是不会返回人间的(不论是以实体或鬼魂),如果真的发生上述情况,那一定是因为有非常特别的原因。如果一个活人想与另一个世界建立联系,支配灵魂但却不顾死者的请求的话,那就要小心学习黑魔法中有关的知识,以免反倒成为怨灵手下的受害者!
最初,那些与死灵沟通的人多是出于谋利的动机。因为大家都认为死后是可以无所不知和无所不见的,所以死灵师召唤死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受雇于那些想知道宝藏位置的人,而这些召唤仪式通常都在人死后1 2个月后才进行,因为民间相信在人死后的12个月内,灵魂一直都在墓地附近徘徊,不能见到活人想见的东西。但太老的尸体通常是不会被选择的,因为就死尸派来讲,太烂的尸体是不能清楚回答问题的。到后来,死灵师开使召唤死灵和尸体用来攻击他人,这些多发生在古埃及和希腊。
由于出于以上的目的,所以通常都要抑制死灵的怨气,而这样做是需要特别的魔法帮助的,这些通常只有很有经验的巫师才能做到。在英国的巫师古籍中曾有死灵师在死尸胸部画上符咒施法的记载。有时,死灵师更需要召唤一些强大的魔神来保护自己或驱使死尸和鬼魂服从自己。在古希腊咒文中记载着死灵师曾召唤过哥尔(K ore)、珀耳塞福涅(Persephone)、厄里斯克革(Ereshkigal)、阿多尼斯(Adonis)、赫密士(Hermes)和托提(Thoth)来保护自己和控制死灵。而在罗马的戏剧中,对死灵仪式的描术还包括烧烙和歃血。在另一些仪式上,死灵师会吃象征着海克特(H ecate-巫师的守护神)的狗肉;还吃未腌过的和未发酵的黑面包、未发酵的葡萄汁,这些象征着腐烂和死亡。
在欧洲大陆,对死灵魔法仪式的要求就更加严格了。仪式的地点通常被小心地指定在一些荒废的十字路口、地下室、废墟、人迹罕至的森林或枯萎的灌木丛中。一但决定了仪式的时间,一些像征力量的同心圆和难以形容的符号便被画在场地中,并冠以神圣的名字。
这些圆圈都是被魔力诅咒过的,而死灵师的助手就站在圈子的中央,并用魔法保护起来。最后,死灵师权仗在手,作法召唤阴间的灵魂。如果作法成功,死灵从法阵中出现,死灵师要面对死灵们无法忍受的尖叫和恐怖且无法听懂的怨语…有时,强大的死灵更加以怪兽的形态在圈中狂啸,威胁着要把死灵师撕成粉碎!当死灵最终屈服在巫师的脚下时,通常会变形为裸体的幽灵,然后回答巫师的提问和要求。
当降灵会结束的时候,死灵通常会消失于硫磺的毒雾之中,而死尸则要由巫师用生石灰烧掉。在这之前,死灵师务必留在圣圈之中,如果非要离开的话,一定要再举行一些其它的仪式才行。死灵师还要在仪式前后除去所有该地的花草,并烧掉它们,再将其灰烬深埋在该地。整个仪式都充满了恐怖的危险,最轻微的失误也会导致死灵师的死亡,甚至灵魂上的永久创伤…1 7世纪时,名及一时的埃及死灵师和预言家齐严刚及(Chiancungi)就是因为心急离开了圣圈而被怨灵碾得魂飞魄散…
教堂派死灵师,一个黑魔法中很特别的支派。该派死灵师用的是很奇特的黑魔法。相传在午夜时分,该派死灵师会在墓地吟诵黑暗诗篇:「亡灵复活近我身」然后分散进入教会墓地。在召唤时,他们会哭唱:「E go sum te peto et uidere queo」,而在退散时,他们会命令道:「回到神所指定的国度吧」。
以下是史上最伟大的教堂派死灵师:约翰.帝依博士(Dr. John Dee)和他的助手:爱德伍德.凯尔雷(Edward Kelley)的一段描述:当助手用火把照亮了死亡的仪式的时候,博士站在墓地里,手持权仗并同时读着咒语。在火光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具刚刚被召唤的死灵在白布中颤抖着…而另外两个巫师则在圣圈中暗吟着保护自己的咒语,隐约听到一些天使的名字:「拉斐尔(R aphael)、拉依尔(Rael)、米拉顿(Miraton)、泰米尔(Tarmiel)、雷克斯(Rex)…」…
另一位史上最著名的死灵师是因达尔(Endor)。在圣经中记载了他曾经为扫(所)罗王召唤死去的预言家撒母尔(Samuel),而预言了扫(所)罗王的灭亡。
另外在1世纪的希腊,有著名的死灵师阿波罗尼俄斯(Apollonius)和泰安那(Tyana)。
16世纪的英国,有上述的约翰.帝依和他的饭桶助手爱德伍德.凯尔雷。
在17世纪的法国,有伟大的埃利法斯.利维(Eliphas Levi)。他曾试图召唤伟大的阿波罗尼俄斯,但却被阿波罗尼俄斯的灵魂所震慑!
对死灵师而言,数字9和13是极具意义的。9代表了在古信仰中,灵魂由生到死所要通过9个领域。13则代表了耶苏的最后晚餐及其复活。
巫毒教中,尸体被复活时是以巴隆.撒麦迪(Baron Samedi,衣衫褴褛的丧尸之神)的形态出现。在海地,死灵尸是以奈布爸爸(Papa Nebo,死亡之父)的化身来主持仪式的,在仪式中,以白腊滴在尸体的脚、唇,死灵师身穿僧袍,头戴银帽,奈布爸爸的符饰挂在十字架上。当巫师的僧袍和帽子振动时,证明已唤醒巴隆. 撒麦迪,仪式也作成功。
之所以死灵魔法为人所唾弃,除了其目的不正之外,最令人法发指的是,在仪式中,多要用死尸来作施法所用之物的原料。而且死灵魔法相信,在暴力中死去或是夭折的死尸是最好的药引!因为他们认为这类死人有更多未用的灵力。在古北欧人的巫术中,最强的死灵师甚至可以令刚死在绞架上的人复活!1 6世纪的宗教审判官保罗斯.格瑞兰迪俄斯(Paolus Grillandus)曾记载着:「死灵师用一些烧焦了的死尸碎片,尤其是那些吊死和受辱而死的人…用小块指甲或牙…头发、耳朵或眼睛…肌肉、骨头或鲜肉…」更有一些死灵师有食尸的行为,尤其奢食未受洗的婴儿。所以在当时有很多坟墓被盗。而史上最出名的有关案件是爱尔兰女死灵师-爱丽丝. 吉蒂勒(Alice Kyteler)她因为偷掘和使用死尸的头发和头骨而被起诉,俱说在死尸头上长出的苔草对死灵师是十分珍贵的…
在16、17世纪掀起的猎巫运动中,大量的死灵师也不可避免地成为被猎的目标。教会高喊他们是魔鬼的仆人,而圣经中有关因达尔的描写更证明死灵师是毁灭的象征。而死灵师们则一直争拗着亡灵和魔鬼的区别。经过几世纪的抗争,死灵师们终于演化成今天的通灵师,从而避过了宗教上的迫害。不仅如此,通灵师们在媒体的渲染下,更进一步被人所崇拜和接纳。近代比较著名的通灵师有乔瑟夫. 格兰威尔(Joseph Glanvill)、法兰西斯.冯.海尔墨特博士(Dr. Francis van Helmont)、亨利.摩尔博士(Dr. Henry More)、罗卜特.波伊尔(Robert Boyle)等。 通常以赞美神明和向神明祈福为主。寻求光明或善良的力量帮助别人,不需要付出任何太多代价。例如:使用特殊材料为他人祈福时,只需要向神明告知目的并献上贡品祭祀即可。在祈福结束时,向神明答谢就可以完成祈福。
白巫术是巫术的一种,即普通人民求晴、祈雨、驱鬼、破邪、除虫、寻物、招魂,甚至使不孕妇女生子,使没有感情男女相爱的巫术。是相对于黑巫术而言的。
白巫术从主观上是想在神秘的环境中预占到未来的情况,或采取有效的方式治愈病魔,给人以健康。卜筮巫术是商周时最常用于诊疗活动的巫术。除此之外,还有:
1.禁咒。在施行一些巫术前,要配合以语言,如咒枣治疟之术,其方式与敬重鬼神恰恰相反,而是以语言配以模仿巫术活动进行,禁咒术在特定的文化环境中,对鼓舞病人的勇气,增长信心可能有一定作用。
2.祝祭。它是期望得到天帝、祖先和神灵的保护,有一定的精神作用,《史记》载:“初成王少时病,周公乃自揃其蚤(爪),沉之河,以祝于神……成王病乃瘳。”
3.祝由。它是以语言为主要手段并辅以一些仪式的祛除病邪的巫术,《素问·移精变气论》说:“余闻古之治病者,唯其移精变气,可祝由而已也。”可知祝由治病的巫术古已有之,行术者与患者都想通过祝说病由而使病邪解除,具有心理治疗的某种成分。
4.禹步。相传大禹本人常主持祭祀、占卜活动。《禁经》受禁肿法中说:“五日旦即作法禹步法,闭气握固,若治病时,作想此手作热铁,义想前人病如雪,手著病(处)即散。又治病时常在病人生气上,若病人头上有浮肿,不得顿治使尽即伤人,当留少许明日更治。”关于禹步的使用,尚有三、七、九步之区别,并记载与呼吸相配合的方法。禹步之法是逐渐形成的,但与夏、商、同时期的传承是分不开的。
5.祓除、傩舞及桃茢。这些均属于行为巫术,《周礼·女巫》“掌岁时拔除衅浴。”这种洗浴、清洁身体,在巫术观念中,认为可除灾灭病,特别是利用春天的桃花水洗涤妇女身上的不洁,名曰洁身洗垢,其目的为驱鬼求育。
傩舞之风,在周代颇盛,大傩是在腊月前驱逐疫鬼的一种巫术活动,用以驱除疫鬼,故名打傩,或驱傩。
桃茢是用苕(芦苇花)作的桃木柄扫帚,古人认为它有驱赶魔鬼邪恶及疫病的作用。
6.卜筮测疾病。卜辞中诊断最灵的莫过于对妊娠和产期的推断。《易经》中关于“无妄之疾,勿药有喜。”“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都是对医疗实践经验的总结。 蓄蛊者多为妇女,是妇女的专长。《滇南杂志》:“云南人家家蓄蛊…人家争藏,小儿虑为所食,养蛊者别为密室,令妇人喂之,一见男子便败,盖纯阴所聚也。周去非《岭外代答》:蛊毒为“妇人倮形披发夜祭”,《滇南新语》:为夷女所悦。蛊的种类很多,通常有:金蚕蛊、疳蛊、癫蛊、肿蛊、泥鳅蛊、石头蛊、篾片蛊、蛇蛊等等。其中金蚕蛊最凶恶。旧时在福建一些县乡,养金蚕的迷信活动较盛。据说金蚕是一种无形的虫灵,它能替人做事,最勤于卫生,大凡室内很干净的人家便认为是养金蚕的人家。金蚕的制作方法是:选用蛇、蜈蚣等12种毒虫,埋于十字路口,经49日(或另一个神秘日数)取出存于香炉中,成为金蚕。在信仰金蚕的人心目中,金蚕是有灵性的,既能使饲养者发财致富,但富起来的人家主人也要告知金蚕亏欠多少,否则金蚕要求花钱买人给它吃,不然则作祟。养金蚕家若不想再养它,可以将其转嫁出去,曰“嫁金蚕”,方法是用包包银两、花粉和香灰(代表金蚕),放在路上,贪财者自然会拾取。金蚕可以致敌人死亡,通常是腹肿、七窍流血而死。疳蛊,又称做“放蛋、放疳、放蜂,在广东、广西民间流行。制法是在端午日捉蜈蚣、小蛇、蚰蜒、蚂蚁、毒蜂、蝉、蚯蚓等加头发,晒干后研为粉末,供奉在瘟神像前,久而成蛊,放饮食中可毒害人。癫毂在侗族中流行,多将蛇埋土中后生菌类,用以害人成癫;肿蛊则使人腹部肿大;泥鳅蛊,是用蛊粉与竹叶浸泥鳅与人吃,使之中毒;至于石头蛊、篾片蛊均又蛊药泡制而成,放于路中害人,据说可进入人身体作祟成恶疾。
施蛊方法多是放入食物中。蛊女施蛊多是下在饭菜中,《赤雅》:“蛊成先置食中,味增百倍”,而且多放在第一块食物上。下蛊有的是下虫本身,有的下虫粪便,也有的是下涎沫。有时不经食物也可施蛊。刘南《苗荒小记》:“苗之蛊毒,至为可畏,其放蛊也,不必专用食物,凡嘘之以气,视之以目,皆能传其毒于人;用食物者,蛊之下乘者也。” 巫术禁忌,它是关于社会行为、信仰活动的某种限制约束观念和做法的总称。它的通用名词是tabu(塔布),它是波利尼西亚土语,原意是指不能被普通人接触的有超自然灵力的人、物、地。这些事物之所以不能被普通人接触,有两种原因,一是被看作是神圣物,一是被看作是不祥或不洁物。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迷信形式。禁忌巫术是一种消极性巫术,它要求人们不能接触某物或不能做某事,否则会带来不幸。禁忌的产生是多元的,有的是出于对某些自然力的畏惧,有的出于对老人儿童的爱护,有的则是出于对鬼神的崇拜心理,有的是出于对吉凶祸福的迷信。如雨后不能用手指虹,否则烂手指;对图腾、圣地、祖宗牌位、巫师要敬重;孕妇忌吃生姜、兔肉;婚姻忌男女属性相克,婚期忌单数,月食期间不能结婚,否则夫妻失和,等等。对动植物,也有禁忌,蒙古族见猫怀孕,不准往筷子桶里插筷子,否则猫就会流产,卖牲口,必剪下一撮毛留下,否则破财。
神判巫术又称神裁、神断、天罚等。
神判巫术是祈求神灵裁判人间是非真伪和财产纠纷的一种巫术,神判是世界各民族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普遍实行的古老裁判方法。是民间习惯法的重要发展阶段。在上古传说中,皋陶氏就曾用神判方法审案,方法是用羊,神羊角触及的嫌疑犯,被认为有罪。后来,神羊演变成,成为刚正的法官的象征,后来的法官皆以獬豸为冠服。如对偷窃的裁判:景颇族有 “斗田螺”,失物者先把一个田螺放在碗中,被嫌疑者也捉一个田螺放入碗内,让两个田螺相斗,最后以田螺的胜败裁判偷窃事件。阿昌族则是双方各点一支蜡烛,以燃烧时间的长短来决定双方的是非。景颇族还有一种“蛋卜”,暗至众嫌疑者家房顶上各取一段茅草,,均放在碗中,然后请巫师念经,把一个鸡蛋倒在碗中,稍加搅拌,被怀疑的人们也赶到现场,看鸡蛋清先粘在谁家的茅草棍上,谁家就偷了东西。火判:西藏有火中拾物神判,方法是在火塘或临时烧的一堆炭火中烧一块石头,或者一块铁,令嫌疑者用手捡出,若手未烧破,就无罪,否则就有罪。壮族也应用踏火堆(事先作防火准备)的办法,脚未伤则有理,否则无理。血判:瓦族失者于嫌疑犯在头人巫师的监督下,双方各伸出一只手相互摩擦,到一定时间为止,若双方都出血或都不出血,则争斗罢休,如一方出血则要照价赔偿或赔礼道歉。还有打头神判、刺手神判等等。此外还有捞油锅(里面放醋或蜡)、水锅(放小米)、潜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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