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的试用期合同,不是正式劳动合同附带的试用期,今天第二天,因为个
签的试用期合同,不是正式劳动合同附带的试用期,今天第二天,因为个别原因需要离开,我能直接说了走吧,别人不让怎么办?...
签的试用期合同,不是正式劳动合同附带的试用期,今天第二天,因为个别原因需要离开,我能直接说了走吧,别人不让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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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其实这些事都是可以协商的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其实这些事都是可以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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