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为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成小康提供了根本遵循,明确了目标和方向,同时意味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施精准扶贫有着必然的联系,前提是必须通过扶贫消除了贫困,才能实现人民群众的小康梦。
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国家制定了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原则,全国扶贫系统用一年时间,完成了对全国所有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准确识别并逐一建档立卡,建立了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使得扶持对象一目了然。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精准扶贫重在精准,成败关键也在精准,摆在第一位的是看真贫。各级扶贫干部必须到实地、看实况、听实话,了解掌握群众生活的真实情况,看是否真的贫困,贫困到什么程度,绝不能走马观花、流于形式。如此才能火眼金睛辨真假,让贫困群众的扶贫政策免受剥占。
根据扶贫政策要求,这些人因不符合贫困户条件,不能列入贫困识别对象,但其实际生活条件又确属贫困状态。落实精准扶贫,各级扶贫干部要注重物质帮扶与精神帮扶同在,扶贫与扶德共进,切实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法制意识引导,突出子女赡养父母这条底线,让老人共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胜利果实。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精准扶贫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已率先基本脱贫,中西部地区贫困人口全面下降。2017年末,东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3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1067万人,五年累计下降78.1%;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3.9%下降到0.8%,下降3.1个百分点,已率先基本实现脱贫。
中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344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112万人,累计减少2334万人,下降幅度为67.7%;农村贫困发生率由10.5%下降到3.4%,下降7.1个百分点。
西部地区农村贫困人口由2012年末的5086万人减少到2017年末的1634万人,累计减少3452万人,下降幅度为67.9%;农村贫困发生率由2012年末的17.6%下降到2017年末的5.6%,下降12.0个百分点。
分贫困区域看,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民族八省区减贫成效更加突出,区域性整体贫困明显缓解。
贫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90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4139万人,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总规模的六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3.2%下降至2017年末的7.2%,五年累计下降16.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2个百分点。
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540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3527万人,下降幅度为69.6%;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4.4%下降至2017年末的7.4%,累计下降17.0个百分点,年均下降3.4个百分点。
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等民族八省区2017年末农村贫困人口1032万人,比2012年末减少2089万人,下降幅度为66.9%,减贫规模占全国农村减贫规模的三成;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21.1%下降至2017年末的6.9%,累计下降14.2个百分点,年均下降2.8个百分点。
扩展资料:
施策
一、进一步被纳入国家扶贫开发大局,并重点推进。《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可以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下的贫困残疾人脱贫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
二、贫困残疾人数量逐年减少。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力扶持下,贫困残疾人家庭“两不愁、三保障”得到较好落实。
5年来,有超过500万的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家庭生产生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300多万有劳动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残疾人通过实用技术培训掌握了1门以上的劳动技能,44.5万贫困残疾人家庭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8.3万贫困残疾人通过康复扶贫贷款支持,有效缓解了生产资金短缺的困难。
三、助推了保障贫困残疾人脱贫制度的建立。国务院制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下称“两项补贴”)制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其中“两项补贴”制度已在全国所有行政区划内建立,2100万人次残疾人从中受益,“两项补贴”已成为当前贫困残疾人摆脱贫困的重大制度支撑。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