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现代文化的真正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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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现代逻辑,不外就是指这样一类的逻辑:在现代文化和社会发展背景下发展起来的逻辑学科,这些逻辑相对于由亚里士多德建立、经过中世纪予以完善、包括近代归纳逻辑在内的传统逻辑学而言。就其内容来说,现代逻辑主要指数理逻辑和在数理逻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逻辑。数理逻辑是研究数学推理的逻辑,属于数学基础的范畴。目前,现代逻辑学已从单一学科逐步发展成为理论严密、分支众多、应用广泛的学科群。现代逻辑学的基本理论是多方面的,大致包括数理逻辑、哲学逻辑、自然语言逻辑、逻辑与计算机科学的交叉研究、现代归纳逻辑等方面的内容。现代逻辑学研究的范围还在不断扩大,许多新的逻辑分支大量涌现,逻辑研究在观念、对象、范围、方法等方面正发生深刻的变革。但总体而论,现代逻辑学未能实现第二次飞跃——像传统逻辑向现代逻辑的飞跃那样,未能跟上社会科学发展的步伐——实现了由现代社会科学向当代社会科学的转型。
而整个社会科学却一直稳健持续的发展,从19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现代社会科学的各主要学科——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先后形成。而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现代社会科学出现新的分离,有的学科更加丰富了,成为当代社会科学的主要学科(如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有的边缘化了(如史学、地理学);有的则衰落了(如国家学、东方学等)。同时一些传统的社会科学(如法学、社会心理学)重新成为当代社会科学的主要学科。因此,当代社会科学是介于人文科学(如哲学、文学、艺术等)和自然科学之间的学科领域。当代社会科学发展过程的显著特征是:融合不同学科的范式(尤其是研究方法及程序、研究主题、基本假定、概念、理论等),以“问题”为中心,强调知识的实践性、应用性或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总体上走一条杂交化和整体化的道路。
从当代社会科学的实现与发展审看现代逻辑何以不能实现当代转型、如何实现现代逻辑的当代转型、如何实现现代逻辑的当代创新与发展从而实现当代逻辑,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主题。但遗憾是国内外对这一主题关注不够,没有看到这一主题的系统而全面的研究,只是一些学者就这一问题的某个方面、某个角度有一定程度理解,例如有学者[1]指出:经济逻辑的定位应该是现代归纳逻辑,而不是形式逻辑。我们认为开展该主题的研究,不仅仅是推动当代逻辑的实现,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设想建构的当代逻辑是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的逻辑,这样的当代逻辑将更有效地实现其应用价值。因此,如果这一主题的开展与完成,不仅将具有实现现代逻辑转型为当代逻辑的理论意义,而且将产生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价值、真正实现逻辑的应用性和思维动力性。
我们设想该主题的研究,在紧密联系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社会心理学等当代社会科学的发展与主题,以问题为中心,采用历史分析与文化诠释、实证分析与应用比较等多种具体研究方法,基于现代逻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实现现代逻辑的当代应用性建构,从而推动现代逻辑向当代逻辑转型。其主要内容和重难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当代逻辑的主要学科是什么,为什么;(2)现代逻辑从当代社会科学发展启示中获得何种动力、如何发展;(3)经济问题和经济学理论下的当代经济逻辑及其在政治、经济活动中应用;(4)阐释政治发展的模式和政治决策游戏规则的权力逻辑及其在政治、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应用;(5)推演社会变迁和预示社会未来的复杂逻辑(复杂性科学之一)及其在社会活动、人类发展和国际关系中应用;(6)规范和导向法治建设与过程的当代法律逻辑或稳定逻辑及其在法治活动和法制后活动中的应用;(7)洞察社会与人的心理衔接机制的心智逻辑及其在社会变迁、社会心理活动、人类活动中的应用。应该说,如果能实现这几个方面,其结果必然就是该主题的创新之所在。
所有的知识都是建立在人类共有的信仰上,对于自然的信仰于是就有自然科学的产生与发展,对于人类自我的思考、对于心灵的信仰于是就有哲学和宗教,社会是介于自然与人类心灵之间,没有自然也就没有“社会”存在的物性基础,没有人类自我的心灵感知也就没有“社会”存在的知性基础,所以,社会科学是基于人类共有理性基础上的信仰。现代社会科学在实现向当代社会科学转型的过程中,起巨大推动作用因素不外有两个,一是现代社会的高度与飞速发展,人们在既往知识不足以为现实所需时,总是力求获得新的知识,于是现代社会科学向当代社会科学转型就成了必然的必然;二是现代社会科学自我范式迅速突破。这方面典型个案主要包括波普社会科学概念解构、马克思·韦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和社会科学的“人”性回归。
社会科学概念是社会科学哲学研究中的一个基础问题。波普作为20世纪最有影响的一位科学哲学家,对于这一基础问题的解构,事实上为现代社会科学实现向当代社会科学转型,扫除了知识的霸语惯性,解放了人们的思想,自由了人们的思维。波普的社会科学概念有三个基本的规定性:有限理性、规范律与自然律的结合、科学理性与自由民主的某种统一。波普的社会科学概念一方面是规范主义的,与传统科学概念保持了一定的连续性,另一方面又具有开放性的能动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本体和波普哲学思想的特点。波普的这一概念突出反映了整合西方理性传统与自由民主传统的尝试,也反映了社会科学领域科学与人文相互结合的某种趋势,在当代具有重要的意义[2]。
如果说社会科学概念力求帮助人们扫除知识的霸语惯性,那么马克思·韦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则是提醒人们如何去扫除知识的霸语惯性。
从当今世界社会科学研究的主流趋势来看,出现了“从自然科学奔向社会科学”的潮流。自然科学的各种研究模式、手段、方法与概念正在向社会科学领域渗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存在一门自然科学方法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固然有“融合”、“相通”的一面,却并不能否认建立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可能性与必要性。马克思·韦伯就是一位成功实验者。马克思·韦伯对研究主体在研究中的地位是肯定的,但是他认为主体的主观干预不应当发生在客体自身显示的过程和倾向中,在这种情况下,主体必须使自己客体化,成为研究客体的另一客体,这一点在自然科学中比较容易做到。自然现象并不因为研究主体的主观愿望而改变,但社会科学就不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就有可能受研究主体的主观愿望发生变化,甚至同一个问题的全部资料,研究者把符合自己意愿的材料保留下来,其结果出现在公众面前的研究结论就有可能是虚假的。马克斯·韦伯同时认为,社会事实与自然事实完全不同,社会事实的特点是与价值相关,而自然事实却完全相反。因此,自然科学的研究与社会科学的研究有着原则界限。韦伯由此推论出,自然科学中对规律概念的用法在社会科学中尤其是在历史研究中很少有所得。在自然科学中,规律越是普遍适用,对精确的自然科学越是重要,也就越有价值。但在社会科学中却相反,最普遍的规律正是最空洞的,往往也是最没有价值的。马克思·韦伯意识到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把研究主体的主观干预看成是主体的价值观念体系的作用。因此他提出了“价值中立”的研究方法。
显然,马克思·韦伯的价值中立作为研究范式固然有巨大的生产力作用,但作为价值取舍却没有当代意义,因此,当代社会科学不然走向人性,必然以人类的价值为价值,而不是抛弃价值。“用休谟的话来说,一门学科,不管它从表面上看离开人性问题有多远,最后都要落脚到人性问题上,关于人或人性问题的研究,是其他学科据以确立的唯一牢固的基础”[3]。
在19世纪以前,西方并没有把社会科学变成科学。社会科学的科学化首先来自于历史学。18世纪末到19世纪,历史学摒弃了传统的帝王式的传记方式,重新解释历史,从而开始科学化。然后就是经济学、政治学等学科。所有这些社会科学都想利用牛顿式的程序来解决问题。应该说,19世纪是理性的时代,黑格尔把它发展到了顶峰。20世纪则是一个非理性的时代,整个20世纪是反黑格尔的。具体到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来看,中国的社会科学事实上今天仍然是“对策研究者”多于社会科学家。在研究中,多数人把自己当做政策制定者,而不是社会科学家来进行研究,这样研究的逻辑出发点就存在着问题。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最需要真正的社会科学家,而不仅仅是政策与政治研究者,尽管这样的研究在有些时候也是十分必要的。联系到150年来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历程以及在中西不同知识的转化过程中政治所起的主导作用,就可以明白为什么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政策研究多于科学研究,就可以明白现当代中国社会科学在当代世界社会科学发展中少有建树。这一点,对于我们思考我们如何在当代社会科学条件下实现当代逻辑的建构也是非常重要的。
而整个社会科学却一直稳健持续的发展,从19世纪50年代到20世纪20年代,现代社会科学的各主要学科——史学、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先后形成。而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现代社会科学出现新的分离,有的学科更加丰富了,成为当代社会科学的主要学科(如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有的边缘化了(如史学、地理学);有的则衰落了(如国家学、东方学等)。同时一些传统的社会科学(如法学、社会心理学)重新成为当代社会科学的主要学科。因此,当代社会科学是介于人文科学(如哲学、文学、艺术等)和自然科学之间的学科领域。当代社会科学发展过程的显著特征是:融合不同学科的范式(尤其是研究方法及程序、研究主题、基本假定、概念、理论等),以“问题”为中心,强调知识的实践性、应用性或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总体上走一条杂交化和整体化的道路。
从当代社会科学的实现与发展审看现代逻辑何以不能实现当代转型、如何实现现代逻辑的当代转型、如何实现现代逻辑的当代创新与发展从而实现当代逻辑,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主题。但遗憾是国内外对这一主题关注不够,没有看到这一主题的系统而全面的研究,只是一些学者就这一问题的某个方面、某个角度有一定程度理解,例如有学者[1]指出:经济逻辑的定位应该是现代归纳逻辑,而不是形式逻辑。我们认为开展该主题的研究,不仅仅是推动当代逻辑的实现,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我们设想建构的当代逻辑是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的逻辑,这样的当代逻辑将更有效地实现其应用价值。因此,如果这一主题的开展与完成,不仅将具有实现现代逻辑转型为当代逻辑的理论意义,而且将产生巨大的社会生产力价值、真正实现逻辑的应用性和思维动力性。
我们设想该主题的研究,在紧密联系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社会心理学等当代社会科学的发展与主题,以问题为中心,采用历史分析与文化诠释、实证分析与应用比较等多种具体研究方法,基于现代逻辑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实现现代逻辑的当代应用性建构,从而推动现代逻辑向当代逻辑转型。其主要内容和重难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当代逻辑的主要学科是什么,为什么;(2)现代逻辑从当代社会科学发展启示中获得何种动力、如何发展;(3)经济问题和经济学理论下的当代经济逻辑及其在政治、经济活动中应用;(4)阐释政治发展的模式和政治决策游戏规则的权力逻辑及其在政治、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应用;(5)推演社会变迁和预示社会未来的复杂逻辑(复杂性科学之一)及其在社会活动、人类发展和国际关系中应用;(6)规范和导向法治建设与过程的当代法律逻辑或稳定逻辑及其在法治活动和法制后活动中的应用;(7)洞察社会与人的心理衔接机制的心智逻辑及其在社会变迁、社会心理活动、人类活动中的应用。应该说,如果能实现这几个方面,其结果必然就是该主题的创新之所在。
所有的知识都是建立在人类共有的信仰上,对于自然的信仰于是就有自然科学的产生与发展,对于人类自我的思考、对于心灵的信仰于是就有哲学和宗教,社会是介于自然与人类心灵之间,没有自然也就没有“社会”存在的物性基础,没有人类自我的心灵感知也就没有“社会”存在的知性基础,所以,社会科学是基于人类共有理性基础上的信仰。现代社会科学在实现向当代社会科学转型的过程中,起巨大推动作用因素不外有两个,一是现代社会的高度与飞速发展,人们在既往知识不足以为现实所需时,总是力求获得新的知识,于是现代社会科学向当代社会科学转型就成了必然的必然;二是现代社会科学自我范式迅速突破。这方面典型个案主要包括波普社会科学概念解构、马克思·韦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和社会科学的“人”性回归。
社会科学概念是社会科学哲学研究中的一个基础问题。波普作为20世纪最有影响的一位科学哲学家,对于这一基础问题的解构,事实上为现代社会科学实现向当代社会科学转型,扫除了知识的霸语惯性,解放了人们的思想,自由了人们的思维。波普的社会科学概念有三个基本的规定性:有限理性、规范律与自然律的结合、科学理性与自由民主的某种统一。波普的社会科学概念一方面是规范主义的,与传统科学概念保持了一定的连续性,另一方面又具有开放性的能动特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本体和波普哲学思想的特点。波普的这一概念突出反映了整合西方理性传统与自由民主传统的尝试,也反映了社会科学领域科学与人文相互结合的某种趋势,在当代具有重要的意义[2]。
如果说社会科学概念力求帮助人们扫除知识的霸语惯性,那么马克思·韦伯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论则是提醒人们如何去扫除知识的霸语惯性。
从当今世界社会科学研究的主流趋势来看,出现了“从自然科学奔向社会科学”的潮流。自然科学的各种研究模式、手段、方法与概念正在向社会科学领域渗透。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只存在一门自然科学方法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固然有“融合”、“相通”的一面,却并不能否认建立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可能性与必要性。马克思·韦伯就是一位成功实验者。马克思·韦伯对研究主体在研究中的地位是肯定的,但是他认为主体的主观干预不应当发生在客体自身显示的过程和倾向中,在这种情况下,主体必须使自己客体化,成为研究客体的另一客体,这一点在自然科学中比较容易做到。自然现象并不因为研究主体的主观愿望而改变,但社会科学就不同,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就有可能受研究主体的主观愿望发生变化,甚至同一个问题的全部资料,研究者把符合自己意愿的材料保留下来,其结果出现在公众面前的研究结论就有可能是虚假的。马克斯·韦伯同时认为,社会事实与自然事实完全不同,社会事实的特点是与价值相关,而自然事实却完全相反。因此,自然科学的研究与社会科学的研究有着原则界限。韦伯由此推论出,自然科学中对规律概念的用法在社会科学中尤其是在历史研究中很少有所得。在自然科学中,规律越是普遍适用,对精确的自然科学越是重要,也就越有价值。但在社会科学中却相反,最普遍的规律正是最空洞的,往往也是最没有价值的。马克思·韦伯意识到社会科学研究中存在的上述种种问题,把研究主体的主观干预看成是主体的价值观念体系的作用。因此他提出了“价值中立”的研究方法。
显然,马克思·韦伯的价值中立作为研究范式固然有巨大的生产力作用,但作为价值取舍却没有当代意义,因此,当代社会科学不然走向人性,必然以人类的价值为价值,而不是抛弃价值。“用休谟的话来说,一门学科,不管它从表面上看离开人性问题有多远,最后都要落脚到人性问题上,关于人或人性问题的研究,是其他学科据以确立的唯一牢固的基础”[3]。
在19世纪以前,西方并没有把社会科学变成科学。社会科学的科学化首先来自于历史学。18世纪末到19世纪,历史学摒弃了传统的帝王式的传记方式,重新解释历史,从而开始科学化。然后就是经济学、政治学等学科。所有这些社会科学都想利用牛顿式的程序来解决问题。应该说,19世纪是理性的时代,黑格尔把它发展到了顶峰。20世纪则是一个非理性的时代,整个20世纪是反黑格尔的。具体到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来看,中国的社会科学事实上今天仍然是“对策研究者”多于社会科学家。在研究中,多数人把自己当做政策制定者,而不是社会科学家来进行研究,这样研究的逻辑出发点就存在着问题。中国的社会科学研究最需要真正的社会科学家,而不仅仅是政策与政治研究者,尽管这样的研究在有些时候也是十分必要的。联系到150年来中国社会科学的发展历程以及在中西不同知识的转化过程中政治所起的主导作用,就可以明白为什么在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政策研究多于科学研究,就可以明白现当代中国社会科学在当代世界社会科学发展中少有建树。这一点,对于我们思考我们如何在当代社会科学条件下实现当代逻辑的建构也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资料: http://column.bokee.com/94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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