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每位员工看完员工手册签字确认,表示你同意公司制度,这里面是否违反劳动法

第二节适用范围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律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第二条、本规章所称员工未做特别说明的,均指正式雇用人员。第一条、迟到/早退1.迟到少于1... 第二节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公司员工之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律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第二条、 本规章所称员工未做特别说明的,均指正式雇用人员。

第一条、 迟到/早退
1. 迟到少于1个小时(含)的,扣20元。
2. 迟到1小时以上,3个小时(不含)以内的,扣日标准工资的50%。
3. 迟到3个小时(含)以上的视为旷工一天。
4. 早退标准与迟到相同。
5. 上下班未打卡,已按要求填写《打卡说明》,并由所在部门主管或权责主管签字确认的。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1小时之内)。
6. 所扣款项在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7. 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3次(含)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8. 每季度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超过5次(含)者,公司可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补偿金。

第二条、 事假
1. 公司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说明请假事由,且原则上应提前3个工作日填写《请假申请单》,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事由不成立或因工作原因确实不能离岗者,上级主管可以不予准假。已批准的事假,公司按照日标准工资核算事假天数进行扣除。
2. 每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含)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3. 每年事假累计超过10天(含)者,公司可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4. 事假不可以用年假折抵。
5. 事假无薪,按日标准工资(扣除金额=日标准工资×事假天数)扣款。
6. 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
7. 如有特殊情况需长期请假者,需提前5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到行政人事部,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 病假
1. 公司员工因病无法来公司上班的,应及时通知部门主管。在病后返回公司时,须补填《请假申请单》,并提供医院证明(休假证明、医院诊断书、挂号条等)。无法提供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2. 必要时,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开具相关病假证明,并且提供化验单、病历等证明病情的材料;
3. 病假超过2天(含)需提供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4. 遵照国家规定,病假期间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病假薪资。即:(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作天数×病假天数);
5. 连续病假超过一个月,月工资总额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6. 病假不可以用年假折抵;
7. 长期病假天数的计算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8. 病假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
9. 当月病假累计超过3天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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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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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 自由是我的最大追求,无中生有
无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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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工作手册没有违反劳动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gaiement
2019-05-18 · TA获得超过877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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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过程并不需要劳动者同意,只要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违法且按法定程序订立,劳动者应当遵守。用人单位订立的规章制度即使遵守了法定程序,但只要内容违法,即使劳动者签字同意,依然没有法律效力。

1、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2、 劳动手册索载明的规章制度,一般都是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3、但用人单位依法订立规章制度,是指订立过程,并不是指以后的实施过程。对订立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只需尽告知义务,发给手册签字,应当视作确认知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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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权利:

(1)、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凡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都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即劳动者拥有劳动就业权。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参加社会劳动的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推动了基础

(2) 、选择职业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信息等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即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既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3) 、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权依照劳动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劳动薪酬。获取劳动薪酬的权利是劳动者持续行使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4)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对劳动者在劳动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以及享受劳动权利的最直接的保护。

(5) 、享有休息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为此,国家规定了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

(6) 享有社会保险的福利的权利。为了给劳动者患疾病时和年老时提供保障,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在内的劳动保险和福利。社会保险和福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

(7)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基础条件,因为劳动者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就必须获得专门的职业培训。

(8)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即劳动者享有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和法院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的权利。其中,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9)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包括: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依法享有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举报和控告的权利,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二、用人单位权利

(1)、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源于用人单位享有的生产指挥权,既然用人单位享有生产指挥权,所有用人单位有权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遵守。

(2)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劳动定额的权利。用人单位帮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就获得了一定范围劳动者的劳动使用权,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给劳动者制定合理的劳动定额。对于用人单位规定的合理的劳动定额,在没有出现特殊情况时,劳动者应当予以完成。

(3) 、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并根据劳动者劳动技能的考核结果安排其适合的工作岗位和奖金薪酬。

(4)、制定劳动安全操作规程的权利。用人单位有权利根据劳动法上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劳动保护制度,要求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制定合法作息时间的权利。用人单位享有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对员工工作时间的要求,合法安排劳动者作息时间的权利。

(6) 、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的权利。为了保证劳动得以正常有序进行,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劳动纪律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这是组织社会劳动的基础和必要条件。职业道德是劳动者在劳动实践中形成的共同的行为准则,也是劳动者的职业要求。当然,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必须符合法律规范。

(7) 、其他权利。包括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平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等。

扩展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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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10-08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yiwang1956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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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企业管理制度》1988年被本市推荐。 劳动法咨询,邮箱9872996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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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劳动手册索载明的规章制度,一般都是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但用人单位依法订立规章制度,是指订立过程,并不是指以后的实施过程。对订立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只需尽告知义务,发给手册签字,应当视作确认知晓过程,该过程并不需要劳动者同意,只要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违法且按法定程序订立,劳动者应当遵守。
  用人单位订立的规章制度即使遵守了法定程序,但只要内容违法,即使劳动者签字同意,依然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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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bf46e24b5
2009-01-05 · TA获得超过1.2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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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冲突部分无效,你可以提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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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6...v@163.com
2021-03-17 · TA获得超过42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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