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可以一起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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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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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能办理省、市公积金联合贷款业务。如您爱人在省直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您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提取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沈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偿还其他住房贷款期间的,可持下列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①身份证原件(夫妻双方均提取或产权性质为“单独所有”房屋的房主配偶提取时,需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②夫妻双方均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③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书》;④《房屋所有权证》原件;⑤《契证》原件(无《契证》的,需提供纳税申报表);⑥集体土地产权房购房金额难以判定的,需提供乡镇及以上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房屋价值证明。回迁住房购房金额难以判定的,需提供增加面积税费发票原件;⑦持外市地《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的,需提供外地户籍或身份证明(职工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户口在该地的证明均可),或申请提取职工所属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出具的该职工在外市地工作证明(需加盖公章);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⑨还款凭证;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尚未发放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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