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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金华师范大学,只有位于金华的浙江师范大学,学校在绝大多数地区属于本科第一批次招生,部分地区属于二本招生。
1958年6月,浙江省省委、省人委决定,杭州师范专科学校升格为师范学院(校名待定)。后决定定名为“金华师范学院”,并迁往浙江中部城市金华办学。
浙江师范大学正大门1959年10月底,浙江省省委、省人委正式下文,决定把学校定名为“杭州师范学院”。
1962年8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杭州师范学院、浙江教育学院、浙江体育学院三校合并,改名为浙江师范学院。
扩展资料
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
学校面向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及有关专业均不予录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浙江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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