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人个怎么缴纳社保啊
2017-07-18
个人是可以办理个人社保缴费的,也可以找专门的公司代缴。重庆中保太和人力资源公司就挺不错,个人的、公司的都可以在那儿代缴。这是他们的电话自己问一下吧,也可以加她qq、微信
17388206595 023-68076695
这是办理个人参保的条件:
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从2015年1月1日起,可自愿申请参加重庆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
根据《关于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223号:
从2015年1月开始,以个人身份参加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
(2)缴费比例
缴纳地点: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
所需资料:身份证和户口本
首次参保时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下列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1.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各类用人单位的失业职工;
2.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含具有我市户籍在市外从事个体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3.具有本市户口和《营运证》的城镇个体运输业主及其雇工;
4.曾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2006年10月1日前与机关事业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临时聘用人员;
5.非全日制工作人员;
6.本市灵活就业人员;
7.已破产、解体、关闭的参保单位的漏投保的人员;
8.退役军人。
凭以下资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外省户口到常住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所需资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9〕2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21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43号)规定,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劳动关系证明(失业人员凭《重庆市职工失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关系所在地(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到本人劳动关系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两档,参保人自主选择其中一档参保
可以办理个人社保缴费。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239号: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从2015年1月1日起,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从2015年1月开始,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
根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参保地点:
本市户口: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
外省户口:常住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所需资料:
本市户口:身份证和户口本。
外省户口:身份证。
一、办理个人参保条件: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239号:
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从2015年1月1日起,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
根据《关于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223号:
从2015年1月开始,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
(2)缴费比例
根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三、参保地点
本市户口: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
外省户口:常住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
四、所需资料
本市户口:身份证和户口本
外省户口:身份证
一、办理个人参保条件: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239号:
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灵活就业人员,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意愿且具缴费能力、愿意承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的,从2015年1月1日起,可自愿申请参加我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
根据《关于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223号:
从2015年1月开始,以个人身份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由本人在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主选择。
(2)缴费比例
根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三、参保地点
本市户口: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
外省户口:常住地的街道(乡镇)社保所
四、所需资料
本市户口:身份证和户口本
外省户口: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