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有什么流程?有哪些事项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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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8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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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流程及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房流程一:看楼。购房者应该去房产现场看房,重点关注房产楼盘有无预售资格。在检查楼盘是否具有预售资格的流程里,重点是查商品房的预售证证明,如楼盘是否公开进行内部认购、预售证有否挂在售楼部显眼处、预售证是否过期等。房屋质量方面,建议到现场查看有无墙体裂缝、漏水、渗水、偷工减料、管道渗漏等问题。
购房流程二:买楼。购房者要看认购书是否能保证公平。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价格计算;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大家要看清楚其中内容是否有违反平等、公平的原则。
购房流程三:正式签约。标准格式的购房合同文本并非不能增删、也不能更改。消费者在签购房合同时有权利仔细琢磨合同的条款细节,对其中不满意处提出改动要求。同时,购房者还应注意格式合同中的空白待填处,要懂得把许多保障自己权益的细节填上,并规定达不到条件应承担的后果。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下面将合同中经常出现的六种“不公平条款”之处一一列出,对照此程序,消费者见招拆招,可做到明明白白签约。
一、买房目标的确定。理性和有规划的购房消费,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不要一买房就做到一步到位;而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好好规划一下,能满足个人基本的居住需求就好,避免出现购房带来的不必要的额外负担,而培养有梯度的房产消费观很重要。
二、买房首付款筹备。购房的关键。首先初定一个购房目标,比如毕业后5年内积累一个首付款,那么就为了实现自己这个购房目标,合理的分配自己的收入。每月留出一部分固定的资金出来,制定出一个定期定额的准备计划。因为开通了制定的定期定额的强制储蓄计划,那么每个月必须得固定提出一笔资金,从而意味着可用资金必定减少,那么消费一定可以更加理性。点点滴滴的积累就是一笔财富。此外,建议也可先向父母借首付款,日后陆续返还,缩短积累时间和降低潜在的成本。
三、买房常识的学习。学习一些地产基础知识——购房的必需。房屋因为涉及的金额巨大,购买它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有着成熟和专业的房屋经纪人可以为个人购房者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也比较规范,个人买房已经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模式,过程也比较轻松。但是,目前国内的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培养出这种专业的针对个人购房者的房屋经纪人。因此,买房前学习一些房地产基础知识是必需的。
四、买房范围的筛选。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购房量力而行。 面积小、首付少、总价底的楼盘适合年轻人。建议可购买 的二手小房子或是新开盘的小户型。二手小房子的是交通便利、配套方面成熟、价格相对优惠;此外,由于年轻人的工作流动性还相当大,所以考虑一个交通合适的地方,即使工作变换而搬迁,出行还能依旧方便。新开盘的小户型的是户型更合理、居住舒适性较高、未来 率相对较高。
五、出行时间成本的节省。购房前还应考虑出行的时间成本。因为我们不难发现,穿越城市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正变得越来越昂贵。开车或乘公交车的上班族,若平均 有两个 花在交通上,一年就有约一个月的时间待在车里。如果把这每天花掉的两个 集中起来,连续不断地坐一个月车,或不眠不休地开一个月车,就能体会其时间数量的可观了。反之,如果把这些时间花在工作上或其他方面,则能创造更多的效益。如果再将时限放大到50年,时间成本的价值就显得惊人了。
六、购房费用的了解。在确定了买房的目标和范围之后,一些购房的基本费用是一定要提前计算的,虽然这些费用表面看起来似乎不多,还有些是固定值,但是与以后的房屋总价结合起来计算的话,它们的费用还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全文总结:当然,除了购房流程及注意事项外,购房者需要考虑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开发商的口碑、物业等。对很多人来说,买房无疑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希望以上的买房流程介绍,能给大家一点帮助。
购房流程一:看楼。购房者应该去房产现场看房,重点关注房产楼盘有无预售资格。在检查楼盘是否具有预售资格的流程里,重点是查商品房的预售证证明,如楼盘是否公开进行内部认购、预售证有否挂在售楼部显眼处、预售证是否过期等。房屋质量方面,建议到现场查看有无墙体裂缝、漏水、渗水、偷工减料、管道渗漏等问题。
购房流程二:买楼。购房者要看认购书是否能保证公平。认购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含房屋位置、面积等基本情况);价格计算;签署契约的时限规定。大家要看清楚其中内容是否有违反平等、公平的原则。
购房流程三:正式签约。标准格式的购房合同文本并非不能增删、也不能更改。消费者在签购房合同时有权利仔细琢磨合同的条款细节,对其中不满意处提出改动要求。同时,购房者还应注意格式合同中的空白待填处,要懂得把许多保障自己权益的细节填上,并规定达不到条件应承担的后果。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下面将合同中经常出现的六种“不公平条款”之处一一列出,对照此程序,消费者见招拆招,可做到明明白白签约。
一、买房目标的确定。理性和有规划的购房消费,根据自己的收入、支出等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不要一买房就做到一步到位;而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好好规划一下,能满足个人基本的居住需求就好,避免出现购房带来的不必要的额外负担,而培养有梯度的房产消费观很重要。
二、买房首付款筹备。购房的关键。首先初定一个购房目标,比如毕业后5年内积累一个首付款,那么就为了实现自己这个购房目标,合理的分配自己的收入。每月留出一部分固定的资金出来,制定出一个定期定额的准备计划。因为开通了制定的定期定额的强制储蓄计划,那么每个月必须得固定提出一笔资金,从而意味着可用资金必定减少,那么消费一定可以更加理性。点点滴滴的积累就是一笔财富。此外,建议也可先向父母借首付款,日后陆续返还,缩短积累时间和降低潜在的成本。
三、买房常识的学习。学习一些地产基础知识——购房的必需。房屋因为涉及的金额巨大,购买它是一个比较专业的行为。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有着成熟和专业的房屋经纪人可以为个人购房者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服务,法律法规和操作程序也比较规范,个人买房已经有了一套比较成熟的模式,过程也比较轻松。但是,目前国内的房地产市场还没有培养出这种专业的针对个人购房者的房屋经纪人。因此,买房前学习一些房地产基础知识是必需的。
四、买房范围的筛选。选择适合自己的楼盘——购房量力而行。 面积小、首付少、总价底的楼盘适合年轻人。建议可购买 的二手小房子或是新开盘的小户型。二手小房子的是交通便利、配套方面成熟、价格相对优惠;此外,由于年轻人的工作流动性还相当大,所以考虑一个交通合适的地方,即使工作变换而搬迁,出行还能依旧方便。新开盘的小户型的是户型更合理、居住舒适性较高、未来 率相对较高。
五、出行时间成本的节省。购房前还应考虑出行的时间成本。因为我们不难发现,穿越城市的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正变得越来越昂贵。开车或乘公交车的上班族,若平均 有两个 花在交通上,一年就有约一个月的时间待在车里。如果把这每天花掉的两个 集中起来,连续不断地坐一个月车,或不眠不休地开一个月车,就能体会其时间数量的可观了。反之,如果把这些时间花在工作上或其他方面,则能创造更多的效益。如果再将时限放大到50年,时间成本的价值就显得惊人了。
六、购房费用的了解。在确定了买房的目标和范围之后,一些购房的基本费用是一定要提前计算的,虽然这些费用表面看起来似乎不多,还有些是固定值,但是与以后的房屋总价结合起来计算的话,它们的费用还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全文总结:当然,除了购房流程及注意事项外,购房者需要考虑的因素还有很多,比如开发商的口碑、物业等。对很多人来说,买房无疑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希望以上的买房流程介绍,能给大家一点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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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房流程需注意的问题
1、确认售房企业是否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出售商品房的主体应是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是代理销售的机构,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授权销售委托书,还需持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和《营业执照》。
3、交纳商品房购房款、签订相关合同、认购书、意向书时,一定要向售房人索要盖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印章的合同、认购书、发票、票据等。
4、购买商品房除要缴纳合同约定的房款、契税、登记费外,没有如“避税款”、“服务费”、“中介费”等与购房款无任何关系的费用。
5、不要参与任何方式的“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市场运作房”等涉嫌违规、非合法性的融资购房。
6、投资有风险,小心定金陷阱。很多开发商都会打出多少抵多少的优惠活动,需要交纳多少定金才能参加。如果要交纳定金,必须看好定金合同,了解合同条款内容,避免进了定金圈套,请理性购房。
7、对于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比如土地使用年限、小区规划、面积测量报告等等,可要求开发商履行告知义务,不要盲目听信夸大、虚假的宣传。
8、办理按揭贷款是购房者的选择,房地产开发商有配合的义务,消费者在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对自己能否办理按揭贷款有一个预计。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成,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如果销售人员承诺帮助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将此承诺明确写在合同中。
9、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解决争端的机构的约定。
10、如有疑问或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有违规销售商品房、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以及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的,请及时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或求助。
二、买房时要知道的法律问题
1、看合同条款
签订买卖合同时要仔细看合同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其合同条款大多也是开发商事先拟好的格式条款。所以对于格式条款,应当细看。如果发现格式条款对自身不利,或出现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若协商不成,则不要冒险签订合同。
合同一旦签订,则买受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义务,违反合同约定,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2、看交房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这也是房屋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均约定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就是指商品房取得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五方联合验收合格即可交付,但是其实这是没有达到房屋交付的法定标准的。此时,开发商如果交房,购房者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3、看“办证”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1、确认售房企业是否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出售商品房的主体应是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是代理销售的机构,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授权销售委托书,还需持有《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和《营业执照》。
3、交纳商品房购房款、签订相关合同、认购书、意向书时,一定要向售房人索要盖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印章的合同、认购书、发票、票据等。
4、购买商品房除要缴纳合同约定的房款、契税、登记费外,没有如“避税款”、“服务费”、“中介费”等与购房款无任何关系的费用。
5、不要参与任何方式的“集资建房”、“合作建房”、“市场运作房”等涉嫌违规、非合法性的融资购房。
6、投资有风险,小心定金陷阱。很多开发商都会打出多少抵多少的优惠活动,需要交纳多少定金才能参加。如果要交纳定金,必须看好定金合同,了解合同条款内容,避免进了定金圈套,请理性购房。
7、对于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比如土地使用年限、小区规划、面积测量报告等等,可要求开发商履行告知义务,不要盲目听信夸大、虚假的宣传。
8、办理按揭贷款是购房者的选择,房地产开发商有配合的义务,消费者在买房子的时候需要对自己能否办理按揭贷款有一个预计。要明确如果按揭办不成,双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如果销售人员承诺帮助办理按揭贷款,需要将此承诺明确写在合同中。
9、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包含解决争端的机构的约定。
10、如有疑问或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有违规销售商品房、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行为以及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犯的,请及时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或求助。
二、买房时要知道的法律问题
1、看合同条款
签订买卖合同时要仔细看合同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其合同条款大多也是开发商事先拟好的格式条款。所以对于格式条款,应当细看。如果发现格式条款对自身不利,或出现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若协商不成,则不要冒险签订合同。
合同一旦签订,则买受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义务,违反合同约定,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2、看交房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一个工程只有当土建、消防、电梯、燃气、人防、规划、环保等部分通过验收合格,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竣工验收证书》以后才算合格工程,才具备交付条件,这也是房屋买卖中房屋交付的基本条件。
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合同时均约定单体竣工验收合格,就是指商品房取得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五方联合验收合格即可交付,但是其实这是没有达到房屋交付的法定标准的。此时,开发商如果交房,购房者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3、看“办证”时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第十八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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