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婚后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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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3 · 创业者身边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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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法典》第1016条和1017条规定:“结婚时属于夫妻之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中夫妻所取型正得之财产,为其联合财产。但特有财产,不在其内。”根据此规定,联合财产由结婚时夫妻的个人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和共同取得的财产组成,但夫妻个人的特有财产除外。特有财产依其产生依据不同,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013条之规定,法定的特有财皮蠢产包括:专供夫或妻个人使用之物;夫或妻职业上必需之物;夫或妻所受之赠物,经赠与人声明为其特有财产者。另外,第1014条规定夫妻得以契约订定以一定之财产为特有财产。燃租陪
从这里来看,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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