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际国网是否合法?
不合法。这是传销。
"中国人际网"特大传销案宣判,张某等7人以“中国人际网”为富国强民项目为由,借国家名义非法传销,引诱他人入会并交纳会费,1年多时间发展会员300多人,收取入会费近百万元。
中国人际网国网的旗号:国家政府成立运作于1995年,现阶段不以卖产品为目的,旨在向社会选拔德才兼备的新时代经济人才,并赋予他们雄厚的资产,建立捍卫中国人际关系的经济长城。
资料显示,2005年底暂停运作(具体原因是国家抵制还是自身问题我们就不得而知了),2009年再次运作,之后就一直有人报道其具有传销的性质。
国家支持这一点并不可靠,也可以直接说是冒用归家发改委,至于为什么这样做,国家支持这个宣传口号不是更有让人信服吗?
它称三商法是新计划经济时代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一商法的进步,二商法的升华。
其实,“三商法”是非法传销组织中编制的一种“专业术语”,实际上它就是多层次直销模式。而多层次直销企业分为合法与不合法。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等7人以“中国人际网”是富国强民的项目,并以国家名义,要求入会会员缴纳人民币3000元,获得加入该传销组织资格,并引诱参加者发展他人入会参加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目前,7名被告尚未提出上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