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开放的二胎政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2019-06-17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有: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_
全面开放二孩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决定将第十八条第一款分为两款,作为第一款、第二款,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胎政策是中国实行的一种和计划生育政策相对应的生育政策,指符合指定条件的夫妇允许生育"二胎"。2013年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消息称,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日前决定开始实施"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并适时出台完善生育政策调整方案,这一提法再度引发公众关注。
2015年7月17日,是第26个世界人口日。国家卫计委在通报了我国人口和计生工作的情况。我国总人口仍然保持增长,已达13.68亿人。而在全面放开二孩方面,卫计委首次透露,正在抓紧制定相关规定。
继"单独两孩"政策全面落地一年多后,日前,传来了生育政策有望再度调整,年内出台全面放开二孩的消息。对此,2015年7月22日,国家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则重申了着手评估和推进新政,否认了年内实施的说法。不过,对于呼声很高的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不少人口及社会学专家则表示支持,认为"单独两孩"只是个过渡性改革措施,新政在十三五初期就有出台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