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经历了哪些阶段?其标志性成果都是什么?
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其标志性成果如下:
1、第一阶段:20世纪20——40年代的内部控制:
对内部牵制系统的审查不应该只限制在特定的会计范畴,还应该对交易处理的方式有全面的了解,这对于职业界而言意义是很明确。
2、第二阶段:20世纪40——80年代的内部控制:
述定义的重大改变在于将内部控制环境纳入内部控制结构并且不再区分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内部控制的三个要素要为完成内部控制的目标服务。
3、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由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员工实施的,为企业财务的可靠性、营运的效率效果和相关法律规难的遵循性目标的达成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内部控制包括五个相互联系的部分: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交流,监督。
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这些原则包括:
1、合法性
内部控制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包括《公司法》、《会计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等。例如《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并对其具体内容作出了规定。
各单位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应当符合法定要求。否则,便会被视为违法,这样既有损企业经济利益(被给予处罚),而且也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
2、相互牵制
对一项完整的经济业务,必须分配给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位或人员分别完成,从而形成相互制约。其理论依据在于,几个人发生同一错弊而不被发现的概率是每个人发生该项错弊的概率的连乘积,因而将降低误差率。
3、程式定位
在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应该根据各岗位业务性质和人员要求,相应地赋予作业任务和职责权限,规定操作规程和处理手续,明确纪律规则和检查标准,以使职、责,权、利相结合。岗位工作程式化,要求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以此定奖罚。
以增加每个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4、系统全面
内部控制是一个系统,其内容涉及单位的各个部门、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系统全面原则要求,一方面,内部控制的内容应当全面,不能遗漏,否则便会被不法份子“趁虚而入”:另一方面,内部控制的各部分内容应当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形成有机系统。
如果内部控制内部存在矛盾,便会使执行者无所适从。
2024-09-05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