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西游2》开店怎么设置为百分百储备金模式?
去商会NPC选择调整税率。
1、如果你拥有商店,可找长安城(326,18)NPC“商会总管”对话选择“设置店面税费比例”,然后选择相应的商店再选择转化比例即可(也可通过此操作进行修改或查询转化比例),设置成功则在当日24:00商会维护后生效(同时减免额度在当天商店维护时结算)。
2、生效后,系统会预先将商店每笔收入相应的比例暂扣除下来。在商店维护的时候结算此商店是否满足税收减免条件(条件:1、店主设定相应的收入转储备金比例;2、商店当天营业额必须超过100万),
3、如果满足则店主获得相应储备金并且商店获得相应比例的税收减免;如果不满足则被暂扣的资金会被返还给商店,并且商店不会获得税收减免。
注意:召唤兽店与物品店的免税额度是不一样的,详细的你可点击开店页面查看相关的内容。另外,每间商店最多容纳日常运营资金为5000万,超出的部分如果在当天没有及时取出,那么在当天24:00商会维护后将会被系统扣除(不会转化为储备金)。
开店介绍
申请开店
准备开店的玩家可以在长安城内找到商会总管(326,18),通过对话申请登记店面,需要申请人等级≥30,并且能够支付开店所需资金。玩家可以自己选择开设商店的类型和店面名称,每个游戏ID最多可同时开设经营两家商店。
商店管理
成功开设商店后,玩家即成为店主,可以进行投入资金、取出资金、变更类型和宗旨等日常的管理。店主可以随时决定商店开门营业或暂停营业。在商店开设期间,需要支付日常的维护费用和经营费用,其中经营费用只在商店营业状态下才会计算。店主可以花费2万两银子变更商店的类型。店主可以花费10万两银子变更商店的名称,变更后创店日期变为当前日期。
开店营业
店主选择好出售的商品,并定好价格将其放入柜台后,即可制定商店的营业时间。在商店管理画面中点击“开门营业”即将商店设为营业状态,营业后其他玩家可以查看和购买商店中摆放的物品或召唤兽。在营业期间商店需支付一定的营业费用。
店主可以随时将营业中的店铺暂时关闭,商店在停止营业期间无需交纳营业费用。店主可以在商店管理画面中查询最近5天以来的营业状况,如出售的商品数量、交易金额和日期等等。
注意事项:每间商店最多容纳日常运营资金5000W,超出的部分如果在当天没有及时取出,那么在当天24点维护后将会被系统扣除。
出售店铺
店主不准备继续经营时,可以将自己的店铺出售。在商店管理界面中选择“申请出售”,按照出现的提示完成出售登记,登记后的商店可以被其他玩家购买。
商店出售后商店本身和所有货物以及店内尚存的各项资金一同出售。 店主确认将店铺登记出售后,商店即为停止营业状态,不需支付营业费,但基本维护费用依旧。 店铺出售后店主可以随时撤消出售登记,撤消出售登记后,商店恢复为正常的经营状况。
如果店铺出售成功,获得的金钱将存入店主的钱庄帐户。存款会在店主在线时发放,如果店主不在线,相关资金由系统代为保管一个月,一月后店主如果始终不上线,该款项即被系统回收。商店售价不能低于商店内日常运营资金。新开的商店在14天内不能出售。
破产倒闭
商店在经营不善,不足支付正常的维护费用和运营费用的情况下,将会进入破产保护期。破产保护期间,玩家的商店被冻结,不能进行任何操作。破产保护期时间为14天,在破产保护期内只需要支付15W*已经进入保护期天数*当前商业指数*店面数的银两,就可以将商店退出破产保护期。如果过了破产保护期,则商店将被强制破产。破产倒闭,店中的物品和召唤兽也无法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