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综合验收与竣工验收有哪些区别?
综合验收主要包括:
1、公共设施及道路、绿化等基础设施竣工核实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3、住宅产业化技术落实
4、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
5、建设工程规划核实
6、排水许可
7、供水设施、供热工程、燃气工程等验收证明
8、前期物业管理竣工核实
9、物业质保金交存证明
10、供电设施验收等
竣工验收是包括在综合验收内容里的。
定义:
综合验收:
综合验收一般是指建筑物,房屋,小区的全面验收。为加强对住宅小区竣工验收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提高住宅小区总体质量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指的就是工程完工以后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的一次全面验收。是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竣工验收,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对促进建设项目(工程)及时投产,发挥投资效果,总结建设经验有重要作用。应该指出的是,竣工验收是建立在分阶段验收的基础之上,前面已经完成验收的工程项目一般在房屋竣工验收时就不再重新验收。
具体内容:
综合验收:
第一条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新建竣工的住宅小区,已交付使用的未经综合验收的住宅小区参照执行。
第三条县房地产开发主管 部门负责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的 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四条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对所开发的住宅小区质量负最终责任,不得将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配套不完善的房屋交付使用。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是指住宅小区竣工后,在相关职能部门验收的基础,对住宅小区是否符合法定和设计的居住条件进行的验收。
新建住宅小区实行分期开发建设的可分期验收。
竣工验收: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
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4.检查概算执行情况及财务竣工决算编制情况;
5.检查联调联试、动态检测、运行试验情况;
6.检查环保、水保、劳动、安全、卫生、消防、防灾安全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疏散通道、办公生产生活房屋等设施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合格,精测网复测是否完成、复测成果和相关资料是否移交设备管理单位,工机具、常备材料是否按设计配备到位,地质灾害整治及建筑抗震设防是否符合规定;
7.检查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情况,竣工文件是否齐全、准确;
8.检查建设用地权属来源是否合法,面积是否准确,界址是否清楚,手续是否齐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