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跃亭被那么多人讨债,他触犯法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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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欠债不犯法。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显示,贾跃亭两次被列入被执行人的执行法院均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时间均是2017年9月28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都是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2、贾跃亭涉及平安证券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平安证券支付初始交易金额4.621亿元、利息414.98万元、违约金909.89万元(以对应的购回交易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比率,计至贾跃亭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2017年6月27日)、执行证书公证费人民币142.6万元、律师费256万元。平安证券曾是乐视网上市保荐机构。
3、向华福证券支付3.05亿元、违约金(按照每日15.25万元标准,自2017年6月2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38.77万元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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