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离婚2个孩子都给女方需要什么条件?
麻烦你们不要指责我 因为你们根本没有资格指责 你们知道什么? 你们以为我如果不是逼不得已的话 我想离婚吗? 你们根本不了解别人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只是看表面 你们以为都是我的错吗? 你们知道她是怎么对待我家里人的吗? 你们根本不懂 所以请闭上你们的嘴 早点结束对大家都好 。。 展开
2009-01-06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如果离婚2个孩子都给女方,女方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相关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至于你父亲的房子如果是你们结婚前父亲买的房子应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车子既然是你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毕竟你们结婚已经超过5年了,你想什么也不分给她是不可能的,还有其它财产也是一人一半的,除非她有外遇了可以少分,但也不是不分。
2、双方在同等条件下,应该先照顾女方,但是孩子能够独自发表意见的,应该尊重孩子的意见。
3、现在你有房子、有稳定工作。这是对孩子的成长有利的必要条件!
判给你的可能性比较大!
孩子都让人带走的话,而且女方养孩子有困难的话,你需要负责大笔给孩子的抚养费和给女人的扶养费。
离婚是谁造成的不说了,你不想要孩子,真的很。。。唉,无情的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