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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购销业务如下:(1)从美国进口货物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货物报关后,从海关将货物运往该企业发生运输费5万元。(...
北京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月购销业务如下:
(1)从美国进口货物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货物报关后,从海关将货物运往该企业发生运输费5万元。
(2)该货物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520万元
(3)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0万元,税款为8.5万元;
(4) 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40万元;运费5万元,取得运费发票;
(5) 将库存生产原料 (已抵扣进项税额)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账面成本8.3万元;
(期初留抵进项税额1万元;以上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取得当月通过了税务机关的认证。假设该货物适用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1)请分别计算该进口环节应纳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2)请计算本期收购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
(3)第(5)笔业务是否应作进项税转出?请回答并说明理由。
(4)请计算国内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销项税。
(5)请计算该工业企业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或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展开
(1)从美国进口货物一批,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货物报关后,从海关将货物运往该企业发生运输费5万元。
(2)该货物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为520万元
(3)购进生产原料一批,已验收入库,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50万元,税款为8.5万元;
(4) 直接向农民收购用于生产加工的农产品一批,经税务机关批准的收购凭证上注明价款为40万元;运费5万元,取得运费发票;
(5) 将库存生产原料 (已抵扣进项税额)移送本企业修建产品仓库工程使用,账面成本8.3万元;
(期初留抵进项税额1万元;以上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在取得当月通过了税务机关的认证。假设该货物适用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30%。)
要求:(1)请分别计算该进口环节应纳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2)请计算本期收购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
(3)第(5)笔业务是否应作进项税转出?请回答并说明理由。
(4)请计算国内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销项税。
(5)请计算该工业企业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或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展开
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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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1)进口环节应纳关税=100*20%=20(万元);
进口环节消费税=(100+20)*30%=36(万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100+20+36)*17%=26.52(万元)。
(2)本期收购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40*13%=5.2(万元)
(注:自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税率为11%)
(3)第(5)笔业务不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理。《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规定: 购进货物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该项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中的60%于当期抵扣,剩余40%于当期的第13个月抵扣。购进该部分货物成本不足不动产原值50%则该项购进货物进项税额可于当期全部抵扣。
(4)算国内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销项税=520*17%=88.4(万元)。
(5)本期销项税额=88.4(万元),
本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6.52+5.2+5*11%+8.5+1=41.77(万元),
该工业企业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88.4-41.77=46.63(万元)。(期末无留抵进项税额)
进口环节消费税=(100+20)*30%=36(万元);
进口环节增值税=(100+20+36)*17%=26.52(万元)。
(2)本期收购农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40*13%=5.2(万元)
(注:自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税率为11%)
(3)第(5)笔业务不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理。《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规定: 购进货物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该项购进货物进项税额中的60%于当期抵扣,剩余40%于当期的第13个月抵扣。购进该部分货物成本不足不动产原值50%则该项购进货物进项税额可于当期全部抵扣。
(4)算国内销售环节的增值税销项税=520*17%=88.4(万元)。
(5)本期销项税额=88.4(万元),
本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6.52+5.2+5*11%+8.5+1=41.77(万元),
该工业企业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88.4-41.77=46.63(万元)。(期末无留抵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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